在春光明媚的清明前后,盡情地親近自然 、到郊外踏青游玩,是清明節俗的另一項重要活動。舊時,清明時節的郊野之中,眾人春游的場景是非常盛大熱鬧的。當時游樂活動在清明節習俗中占有很重要的位置,差不多與祭祀平分秋色。至少不像今人這樣一提到清明節,就把主要注意力都放在清明掃墓上。有學者認為清明節主要是一個既傷感又快樂的節日,此話不無道理。
祭祀與游樂并行不相悖
有人會說,清明祭祀是肅穆或悲傷的,與輕松快活的春游豈不矛盾?其實這種想法是出于簡單教條地看問題,也是不了解民眾的精神與生活的表現。初唐統治者就曾基于類似看法,下令禁止寒食的掃墓共郊游,但是后來不得不解除這種禁令。
清明時節祭祀能與游樂并行不悖,筆者認為有這樣幾條原因:
第一,中華民族有很強的天人合一觀念,在自然界生機萌動、氣候宜人的清明前后投入自然的懷抱,是出于人的本能的沖動,是合于人的本性的,也是人與自然和諧關系的體現。這一時光,人的這種沖動或要求是難以抑制的。
第二,民間自古以來就有在莊重的儀式之后縱情歡樂的節日文化傳統,而清明節的源頭之一上巳節正是一個這樣的節日,何況魏晉之后上巳節就已演變為一個純粹郊游宴飲的的節日。上巳節在郊野縱情游樂的傳統必然在清明節俗中得到體現。
第三,清明節的節期前后有十來天,祭祀可在一天內完成,其他時間可以純做春游。
第四,民間對生死向來有一種流傳廣泛的曠達觀念,認為人出自黃土又歸于黃土,是一個自然的過程,只要是盡壽而終,不是早夭,就不是很令人悲傷的事情,甚至老人的高壽而亡是一件喜事,所謂“紅白喜事”。這樣,祭奠正常壽終的親人和祖先,就不是一件真正悲傷的事情,只是表達孝敬和思念之情,在完成一個鄭重的儀式。一些女性的哭墳也是按禮法所為的儀式的一部分,或者是發泄自己情感的一種方式。儀式完成之后的游春就是自然的事情。所以,人們能普遍地將掃墓與春游結合起來。
明代的《帝京景物略》記載了這種掃墓與郊游并行不悖的情形: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榼 ,轎馬后掛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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