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杭州蕭山檢驗檢疫局了解到,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修訂的《器具標簽法規》(ALR)的最終規定獲得通過,并已于2008年2月29日生效,這為我國的輸美家電設置了新的能耗壁壘。
《器具標簽法規》是美國在1980年5月19日起全面施行的強制性耗能器具的能源標示制度。法規要求制造商必須使用抬頭為“Energy Guide”的黃色標簽,必須按照規定的格式和類型提供標簽信息。這個黃色標簽幫助消費者比較各種型號產品之間的運行成本,同時確認那些可減少能源使用的高能效型號。ALR要求在冰箱、冷凍機、洗碗機、洗衣機、熱水器、熔爐、鍋爐、房間空調器、火爐、中央空調、熱泵、水池熱水器上執行黃色標簽制度。
經過20多年的執行,ALR適用范圍逐漸放大。此次最終規定主要針對能效標簽的設計和內容進行修訂。根據最終規定,預計年運行成本將是其能效標簽要披露的首要信息,而能耗信息將作為大多數加貼標簽產品的次要信息披露。最終規定對標簽貼放位置也進行了相關修改。此外,預計某些產品的年運轉成本都須通過文件和互聯網目錄進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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