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年 “十六大”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
黨的十六大立足于我國已經解決溫飽、人民生活總體達到小康水平的基礎,進一步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構想,即在本世紀頭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經過這一階段的建設,再繼續奮斗幾十年,到本世紀中葉基本實現現代化,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階段,是實現現代化建設第三步戰略目標必經的承上啟下的發展階段,提出這一奮斗目標完全符合我國國情和現代化建設的實際。為這一目標而奮斗也就是為實現共產主義遠大理想準備物質和精神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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