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總署網站消息,海關總署日前發布公告稱,經國務院批準,將對部分產品出口關稅進行調整,決定自2008年9月1日起將氮肥及合成氨的特別出口關稅上調至150%,并實施至2008年12月31日。
決定自200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對除上述兩種產品外的其他化肥及化肥原料繼續征收100%特別出口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