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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迪凡
[ 歐盟企業如果認為在第三國政府采購中受歧視,可提出申訴并由歐委會展開調查,根據裁定結果,歐盟將可以拒絕來自此第三國的企業的出價 ]
在醞釀近一年之久且幾次出訪北京均無功而返后,歐盟準備在本月21日推出一項旨在修改現有歐盟政府采購協定(GPA)的提案,其核心內容在于限制某些國家企業參與競標歐盟政府采購項目,敦促以中印為首的國家對歐盟企業開放其國內政府采購市場。
這項具有爭議性的建議是由歐盟內部市場委員米歇爾·巴尼耶和歐盟貿易委員卡洛·德古赫特共同擬定的,其中在政府采購領域的要求是:歐盟企業如果認為在第三國政府采購中受歧視,可提出申訴并由歐委會展開調查,根據裁定結果,歐盟將可以拒絕來自此第三國的企業的出價。
“如果上述第三國一再歧視歐盟企業,歐盟委員會將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限制該第三國企業并有效地關閉一部分歐盟采購市場。”一名歐盟委員會發言人透露。
針對中國的提案
“該程序將仿照現有的反傾銷訴訟程序。”歐盟內部市場委員巴尼耶的發言人尚雨果斯表示。
根據歐盟方面給出的數據,歐盟的公共采購合同占歐盟GDP的19%,約為2萬億歐元,其中有3520億歐元的市場向非歐盟企業開放。相比之下,日本和美國在這方面的規模卻小得多,其中美國開放的市場規模在1780億歐元左右,日本則僅有270億歐元左右。
事實上,歐盟考慮出臺政府采購限制規定可能主要針對的是中國。“該項提議將允許歐盟區別對待那些同歐盟之間有GPA協議或者沒有的國家。”巴尼耶早先表示,“典型的來說,就是(歐盟)同美國和中國之間的區別。”
美國與日本、歐盟同屬于WTO“政府采購協議”(GPA)成員。去年12月中旬,在日內瓦參加WTO會議的各成員貿易部長宣布,在克服了歐盟同日本間的分歧后,他們成功修訂了42個成員之間的GPA,這其中包括了全球較大的經濟體:歐盟、美國、日本以及韓國,這些國家必須對外開放例如電信等新的行業,進行公開招標性質的競爭。
目前中國還不是WTO下GPA協定的成員:GPA于1996年生效,是一項具有排他性的多邊協議,即GPA成員國僅向簽字國開放,而非所有WTO成員。
在新達成的GPA協議中,面向國際競爭開放的整體公開招標價值達到了6000億歐元,然而金磚五國——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和南非都還沒有簽署新協議。對于中國來說,其中一個原因是歐美官員對于中國所提供的市場準入不滿。
今年1月訪華期間,巴尼耶就GPA問題與中國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再次交換意見,尤其是關于中國加入《政府采購協議》的最新方案,并在當時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我們現在對于上述協議已經有了一個更好的框架,現在中國必須表明是否愿意按期行事。”
不過,隨后一系列的事件宣告了歐盟方面的調解并未宣告成功,特別是在今年2月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布《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首次將412款公務車采購入選車輛全部指定為自主品牌后,歐盟經受了更大的來自歐盟企業壓力。
中國歐盟商會當時認為,工信部《意見稿》中列出的汽車型號都僅限于國產自主品牌,此舉將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均排斥在外。該市場需求預計每年約在100萬輛汽車。
歐盟成員國意見不一
上述GPA保護措施正中法國總統薩科齊下懷。面對選戰,薩科齊曾說過:“歐洲所有GPA市場都向一些國家開放,然而他們卻不向歐洲開放,這正常嗎”
“我要求商業談判的規則更為互惠。”薩科齊說,“如果亞洲某些國家不想將自己的公共采購市場向歐洲公司開放,我們必須明確提出是否應繼續向來自這些國家的公司打開歐洲公共采購市場的問題。”
對于這是否屬于貿易保護主義的質疑,薩科齊表示并非如此,因為這講究的是“互惠”。
不過歐盟限制政府采購的提議盡管得到了法國的支持,但在歐盟成員國內部仍然存在巨大爭議,英國、荷蘭以及瑞典等以自由貿易為傳統的國家就不認同這項提案。
英國常駐布魯塞爾代表的發言人威廉姆斯表示:“英國主張開放市場。”這種表態預示著英國對該提案持反對意見。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官則表示:“我們不知道這是否會奏效,且這份提議可能會導致來自目標國家針鋒相對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