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
中新網6月18日電 (能源頻道 王珊珊) 階梯電價將于7月1日正式試行,近日,全國各地陸續公布階梯電價實施方案。在目前已經推出實施方案的省份中,除了按年計量的北京和上海外,其他省份都較聽證時提高了各檔電量。廣東、云南等南方省份將分季節或豐水期計量收電費。而在聽證階段爭議頗多的“只漲不跌”和“對人口多家庭不公平”等方面,部分地區也做出了相應調整。
各檔電價普遍有提高 京滬按年結算
自從5月份各地陸續召開階梯電價聽證會之后,關于階梯電價的各種質疑之聲就開始不絕于耳。而爭論得最為激烈的,就是各地階梯電價覆蓋80%以上的首檔電量多少才合理。從目前已經推出的相關實施計劃來看,大多數地區都已相應提高了首檔電量或選擇聽證方案中首檔電量更高的一個。
中新網能源頻道了解到,江蘇的第一、第三檔電量標準比聽證時分別提高了26度和52度/月;浙江的第一、第三檔電量分別提高203度和72度/年。重慶第一檔用電量200度/月以內與聽證時無異,但第三檔從320度/月大幅提高到了400度/月。
北京和上海是截至目前,為數不多沒有在原方案基礎上提高電量的省份。但北京選擇了兩套聽證方案中,首檔電量更高的一個。北京的首檔電量確定為240度/月以內,第三檔電量為400度/月以上。
不過,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階梯電價以年度為周期實施,對于普通用戶而言,這也就意味著每年用電量在2880千瓦時以內,電費將不會有變化。
上海也選擇以年來結算電量。根據最終方案,上海每戶居民的用電量將分為三檔:第一檔每月0-260度,第二檔261-400度,第三檔為超過400度部分。綜合考慮季節性差異等因素,居民階梯電價按照年度電量為單位實施,第一檔為0-3120含度,第二檔為3120-4800含度,第三檔為超過4800度部分。
因地制宜 分季節或豐水期計費
在我國南方地區,由于夏季高溫酷暑、冬季沒有暖氣取暖,冬夏是兩個明顯的居民用電高峰期。而云南等省份,因水電比較發達,夏季的用電壓力要比其他季節小很多。因此,在各地推出的階梯電價實施方案中,部門省份也充分考慮到這些因素,分季節或豐水期來收階梯電價。
廣東居民階梯電價將實行分季節的階梯電量。每年5月至10月執行夏季標準,每戶每月基準電量為260度;每年11月至來年的4月份執行非夏季標準,每戶每月基準電量為200度。
而地理位置更南方的海南夏季從4月至10月(共計7個月),冬季從11月至次年3月(共計5個月),夏季第一檔月用電量220度以內,第二檔月用電量221—360度,第三檔月用電量在361度以上;冬季第一檔月用電量160度以內,第二檔月用電量161—290度,第三檔月用電量291度以上。
云南電網居民生活用電分為豐水期和枯水期兩個標準。每年5月至11月豐水期期間電力供應充裕,所有用電量執行每度0.45元的優惠電價,比現行0.483元降低0.033元。而在每年12月至次年4月的枯水期,云南主要電力來源是火電,電能較為緊張,并且成本較高,所以實行三檔階梯電價,以鼓勵合理節約用電。其中第一檔每戶月用電量170度以內,執行每度0.45元的標準;第二檔每戶月用電量在171-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5元執行;超過260度的部分,按每度0.8元執行。
補貼低保居民 提高人口多家庭各檔電量
除了提高相應電量和分季節計費,各地階梯電價實施方案中,還有部分專門針對本地用戶的特殊規定。
據中新網報道,云南省要求,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按照每戶每月15千瓦時免費電量和第一檔電價標準,采取貨幣化明補的方式,由民政部門市電力公司結算后,定期隨低保金發放。
南海網報道稱,海南將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月每戶設置10度免費電量,實行即征即退的辦法
根據《廣州日報》報道,電價改革還設立了峰谷電價政策,供居民用電戶自主選擇。峰谷電價的平段電價以各地現行居民電價為基礎,峰段(14時~17時;19時~22時)、平段(8時~14時;17時~19時;22時~24時)、谷段(0時~8時)比價(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為1.65∶1∶0.5。選擇執行峰谷電價的居民用戶,其峰谷分時計量表由電網企業免費安裝,用戶選擇實施后一年內不得變更。
而據蘇州的《姑蘇晚報》報道,如果居民戶籍人口達到5人以上,每戶再加100度的計量度數。(中新網能源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