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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推薦第三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
工信廳企業函〔2013〕2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部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依據我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的管理辦法》(工信部企業〔2012〕19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現就推薦第三批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以下簡稱示范平臺)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相關行業協會(名單見附件2)推薦的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6個,各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推薦的示范平臺數量不超過3個。
二、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中國軟件名城及試點城市、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和兩化融合試驗區在本區域內可以推薦1家公共服務平臺,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清潔生產中心等,直接向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上述公共服務平臺推薦數不計入省級推薦數量。
三、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應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做好推薦工作,認真組織、嚴格標準、確保質量、按時上報。對推薦平臺申請報告要認真審核,在對其服務業績進行測評的基礎上,提出推薦意見。
四、推薦資料采取紙質和網上同時上報的方式。網上填報方式如下:
(一)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于4月20日后可登錄“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管理系統,網址www.sme.gov.cn,用戶名和密碼與2012年第二批申報時相同),開展網上申報工作。
(二)申請示范平臺的單位可向本地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申領登錄管理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相關信息的填報。
五、請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和行業協會于6月20日前將推薦文件、《推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推薦表》和被推薦單位的申請材料等紙質文件一式兩份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司),并同時完成網上信息的填報。
六、部直屬單位根據上述相關要求,4月20日以后向我部(中小企業司)申領登錄管理系統的用戶名和密碼,6月20日前直接向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并完成網上信息填報工作。
聯系人及電話:陳濱 010-68205320/68205309(傳真)
推薦國家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匯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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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或行業協會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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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平臺名稱 |
服務機構名稱 |
申請示范平臺服務功能類別(不超過3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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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行業協會名單
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中國輕工業聯合會
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中國建材材料工業協會
中國軟件行業協會
中國質量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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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
中國包裝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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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小企業協會
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