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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媒體報道稱,“發改委官員表示今后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有企業”,引起廣泛關注。該媒體今日下午發布“更正聲明”,稱該報道為失實報道。
該媒體在今日上午的報道中稱,“今天上午,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官員連維良明確表示,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今后不僅僅是民資,也允許外資控股國有企業。他稱,混合所有制有利于提升國企竟爭力”。
今日下午,該媒體發布“更正聲明”表示,因記者個人理解錯誤,“發改委: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有企業”為失實報道,特此更正,并對由此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
該媒體后續更正報道為:在今日上午國新辦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有記者提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否允許民資和外資控股國企?”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回應說,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提出了三個“允許”和三個“鼓勵”: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形成資本所有者和勞動者利益共同體。三個“鼓勵”: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革;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有條件的私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唐述權)
(來源: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