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人大代表:收入分配是最不公平領域
日前,廣東省社科院公布了一項“廣東立法問卷抽樣調查”的結果,相當部分參與調查的省市人大代表對收入分配不公平問題表示關切,并指出法規制度不完善是導致社會不公的直接原因。
人大代表成調查對象
該調查由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和人口學研究所牽頭,調查對象為廣東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在省一級層面,選取全體省人大代表;在市一級層面,選取有立法權的廣州、深圳、珠海和汕頭四市全體市人大代表。
廣東省社科院的調查人員表示,回答問卷的人大代表的總體特點顯示這是一個各方面均衡的群體,具一定代表性。
收入分配成最不公平領域
調查顯示,人大代表認為當前社會不公平最嚴重的前三項領域是“收入分配”、“社會保障”、“弱勢群體權益保障”。廣東省社科院的專家表示,實際上這三個方面都涉及收入分配問題,包括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
此外,人大代表感覺最不公平的前十個問題涉及貧富差距過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城鄉差距等問題。國有資產流失和行業壟斷也成為人大代表關注的焦點。
廣東省社科院社會學和人口學研究所鄭梓楨表示,人大代表的傾向意見與基尼系數反映的情況比較相似。盡管廣東省的社會不公平問題還沒有超越警戒線,但隨著貧富差距進一步擴大,引發的社會心理失衡程度進一步加劇,主觀相對剝奪感日趨嚴重,并使公眾的態度不利于改革方向的轉變,社會鴻溝逐步加深。
法規政策不完善為主因
“權大于法”(39.3%)、“改善社會公平的政策和措施沒到位”(43.1%)和“法規不健全”(36.9%)是人大代表認為造成社會不公平的最主要的原因。
廣東省社科院的專家表示,這種不完善表現在指導思想上,注重經濟發展,忽視公共服務,導致經濟發展與社會發展的失衡;在宏觀管理上,政府職能轉型滯后,導致公共服務職能的不足;在公共產品的提供上,政府包攬過多卻又力不從心,“政府失靈”導致公共產品供給不足。
鄭梓楨認為,市場經濟是一種損益經濟,在平等權利的前提下,收入不平等恰恰是公平原則的體現。造成人們不公平感最強烈是由于機會和權利不均造成的非正常收入。
對于如何促進社會公平,人大代表總體意見依次集中在“加強對權力的監督”(61.9%),“健全法律法規”(56.1%),“推動政治民主化”(37.9%)和“嚴懲政治腐敗”(35.5%)。 (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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