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1月18日電 (記者慎海雄) 最近一個時期,各地在新農村建設中,高度重視農村城鎮化建設。但是,有些地方不切實際地提出城鎮化建設指標,大手大腳搞規劃,異想天開搶進度。城鎮化進程中“大干快上”的傾向有所抬頭,需引起各地警覺。
我國城鄉差距加大的一個主要原因是農村人口的比例過高。縮小城鄉差距、解決“三農”問題,從根本上看的確需要將越來越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出來,或者就地“轉換”身份。在這個過程中,行政的力量是需要的,但絕對不是“法力無邊”,更不可能用行政力量代替經濟發展的規律。
有些人認為,要徹底解決“三農”問題,就必須采取行政手段、依靠政府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減少農民乃至“消滅”農民。在這種觀點指導下,有些地段較好的村莊一夜之間被整體征用“重新規劃”,思想工作又沒有及時跟上,許多農戶頃刻失去土地,由此引發風波。而此類教訓,前些年早已發生過。有的地方政府違背規律搞“造城運動”,平白無故地將老百姓的良田沃土劃為某某新城、某某農民城,然后造些好看不好用的不倫不類的“農民別墅”,逼老百姓往里搬。某地甚至鬧出過“政府強趕農民住別墅,農民舉家去逃荒”的荒唐事情。
農村城鎮化是現代化的必然選擇,但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并不為人的意志所轉移。如果用“大干快上”的做法對待農村城市化,甚至簡單地提出“消滅農民”,這不僅違背了規律,很可能欲速而不達,導致失土離鄉農民增多,危害一方安定。
一些地方在城鎮化建設中的成功探索值得各地推廣和借鑒。如浙江省紹興市在“城中村”改造中,離土農民不僅住進了實用方便的新居,接受了各種各樣的技能培訓,較順利地轉了崗,還享受了與市民一樣的各種社會保障。用市委書記王永昌的說法,就是讓失土農民享受與市民相同的待遇,讓農民“融于”市民之中。
過上都市生活,可能是每個農村人的夢想。但是,中國農民絕對不希望自己成為城鎮里的二等公民,成為寄人籬下的無業者。特別是那些失去土地的農村兄弟,在他們“融化”成為市民的過程中,尤其需要政府和社會的幫助和引導,而不僅僅是農村戶口的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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