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教育部直屬高校產業工作會議上獲悉,凡學校企業冠用學校名稱全稱的,除特殊情況外,年底前必須全部取消冠名。
教育部要求,今年6月底前應組建而尚未組建資產公司的9所部屬高校必須完成資產公司組建工作;年底前各高校至少完成全校70%以上所投資企業的資產劃轉到資產公司的工作;年底前各校全民所有制企業數量要在年初基礎上再減少一半以上;6月底前高校校級領導要全部撤出除資產公司以外的所有學校企業的兼職;凡學校企業冠用學校名稱全稱的,除教育部文件規定的幾種特殊情況外,年底前必須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為應對金融危機,教育部要求各校近期要對本校所有投資企業,特別是全資、控股骨干企業的負債和擔保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分析,評估重點企業的償債能力,嚴密監控重點骨干企業的現金流動;督促高校企業根據宏觀經濟形勢變化,及時調整經營計劃,穩健運營,制止盲目發展和擴張行為,將企業經營風險降到最低,安全度過這段特殊困難時期。
此外,教育部要求各校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高校企業擔保的政策規定,制定本校企業風險失控的應急預案。 (記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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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清華企業多已改名
昨天,記者從北大、清華獲悉,兩校校辦企業大多已取消校方冠名。其中,在清華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投資的企業及其下屬企業中,大多數涉及“清華”冠名的企業完成了取消冠名工作,知名的“清華紫光”、“清華同方”已分別變更為“紫光股份”和“同方股份”。北京大學的校辦企業同樣陸續取消冠名,“北大方正”改名為“方正科技”。
取消冠名可保護高校聲譽
教育部為何要求高校不得冠名校辦企業,對此,記者采訪了一高校資產管理公司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取消冠名有兩方面考慮,其一,可以避免由于公司經營不善給學校帶來聲譽損害;其二,有些校辦企業通過資本運作后,高校可能已經不再控股,甚至已與該公司毫無關系,企業再掛學校的名稱顯然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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