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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載安裝Flash播放器二、學校結核病常規預防措施
(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措施。
1.對學校進行業務技術培訓,協助開展健康教育。與教育行政部門共同開展對學校校醫、衛生保健教師的業務培訓,協助學校開展結核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工作,定期對轄區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和技術指導。
2.為學校師生健康體檢提供技術支持和指導。幼兒園、小學、初中新生入學體檢需查看卡介苗(BCG)卡痕,并詢問是否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和肺結核可疑癥狀,對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者開展結核菌素(PPD)皮膚試驗;高中和大學新生入學體檢和教師常規體檢需詢問是否有結核病密切接觸史和肺結核可疑癥狀。對體檢發現的PPD試驗強陽性者(硬結平均直徑≥15mm或有水皰)、可疑癥狀者或胸部X線檢查異常者進行3次痰涂片檢查,對痰涂片檢查陽性者進行痰培養和抗結核藥物敏感性試驗。
3.加強學校結核病疫情的主動監測。縣(區)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結核病防治機構)要利用傳染病網絡直報系統和結核病專報系統開展學校結核病疫情的主動監測,分析學校結核病發生、流行趨勢,并將分析結果及時向同級衛生和教育行政部門反饋。對學校報告的疑似肺結核病例,應當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核實。
(二)學校措施。
1.開展結核病健康教育。通過健康教育課、主題班會、宣傳展板、黑板報、宣傳窗,或開展講座、播放影像制品等形式,對在校學生和教職員工廣泛宣傳結核病防治的核心知識,提高結核病的認知水平,增強自我防護意識,減少對結核病患者的歧視。
核心知識包括:(1)肺結核是一種慢性呼吸道傳染病;(2)咳嗽、咳痰2周以上,或痰中帶血絲,應當懷疑得了結核病;(3)得了結核病,應當到縣(區)級結防機構接受檢查和治療;(4)在縣(區)級結防機構檢查和治療肺結核,可享受國家免費政策;(5)只要堅持正規治療,絕大多數肺結核患者是可以治愈的;(6)咳嗽、打噴嚏掩口鼻;(7)不隨地吐痰;(8)出現肺結核可疑癥狀或被診斷為肺結核后,應當主動向學校報告,不隱瞞病情、不帶病上課;(9)養成開窗通風習慣;(10)保證充足的睡眠,合理膳食,加強體育鍛煉,提高抵御疾病的能力。
2.創建良好的學校衛生環境。做好校園環境的清掃保潔,消除衛生死角。特別要做好教室、宿舍、圖書館(閱覽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場所的保潔和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3.落實學校健康體檢、晨檢及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制度。
(1)按有關規定將結核病的檢查項目作為學校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每年常規體檢的必查項目,并納入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體檢檔案。對于通過學校健康體檢發現的疑似結核病病例,學校應當及時告知學生或家長到當地醫療機構檢查確診。
(2)落實由班主任或班級衛生員負責的晨檢工作,重點了解每名學生是否具有咳嗽、咳痰、發熱、盜汗等肺結核可疑癥狀。發現肺結核可疑癥狀者后,應當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衛生室),告知學生或家長及時到當地醫療機構檢查確診。
(3)落實因病缺課登記和追蹤制度。班主任(輔導員)應當及時了解學生的缺課原因。如懷疑為肺結核,應當及時報告學校醫務室(衛生室),并由學校醫務室(衛生室)追蹤了解學生的診斷和治療情況。
(4)加強疫情報告。對學校通過健康體檢、晨檢等途徑發現的結核病疑似病例,疫情報告人應當及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5)建立健全校內有關部門之間、學校與家長之間、學校與當地醫療衛生機構及教育行政部門之間的聯系機制,明確具體聯系人和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