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于近日批復了青海湖流域周邊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日元貸款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目前,項目的國內審批手續已全部完成,項目即將進入實施階段。
此項目是青海省“十一五”期間實施的重大生態環境建設國外貸款項目,總投資達5.42億元,其中利用日元貸款63億日元(折合人民幣約4.04億元),實施區域涉及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烏蘭、都蘭縣,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貴南、興海縣,海北藏族自治州門源、海晏縣,西寧市大通、湟源縣及市郊大南山地區,共3州1市,10縣(市),總面積987.27萬公頃。
此項目實施后,通過實施退化草地治理、防風固沙、植樹造林、水土保持、生態監測、交流培訓六大工程,對于遏制青海湖流域周邊地區草地嚴重退化、沙漠化快速擴展、水土流失嚴重的勢頭將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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