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馬力)上周,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關于環評法的執法檢查報告,報告提出目前環評機構與環評報告審批單位存在利益關系,影響環評公正性等問題。對此,環保部副部長潘岳昨天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環保部將改革環評制度,環評機構將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確保環評審批不受利益干擾。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這份報告尖銳地指出,目前我國環評審批公正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全國不少環評編制單位往往與環評報告審批單位存在利益關系,有些是其下屬事業單位,違反了環評法的有關規定。這種體制如不改變,環評審批的公正性就難以保障。
潘岳昨天在接受采訪時也坦承,環保系統的環評機構與其所從屬的環保部門,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此外,有的環評機構受經濟利益左右,順從業主的意志,評價的客觀公正性受到影響。
他表示,中國目前的環評制度將進行改革,使環評機構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環評業務將由真正獨立的環評中介服務機構、獨立的市場主體來承擔。同時,還將堅決淘汰弄虛作假、環評質量不過關的環評機構,推行“黑名單”制,對嚴重違規的環評機構,3年內禁止其從業。
對話
“環評業務必須由獨立機構承擔”
潘岳稱,將借鑒社會中介機構的發展經驗,將環評機構從政府剝離
“環評”制度目前自身存在著哪些問題?將如何進行變革?記者昨天采訪了環境保護部副部長潘岳。
記:人大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報告指出,環保部門與環評機構存在利益關系,影響環評審批公正性。這個問題是不是確實存在?
潘: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現有環評機構中,環保系統從事環評的科研機構占甲級環評機構的24.7%,占乙級機構的48%。盡管從法理上說各環評機構是獨立法人,但由于天然血緣關系,環保系統的環評機構與其所從屬的環保部門,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記:環保部門將采取什么措施解決?
潘:正因為如此,所以必須下大決心,從改革體制入手,讓環評機構與環保部門“完全脫鉤、徹底脫利”,確保環評審批不受利益干擾。
為此,我們將以事業單位改革為突破口,推進環評業務與環保系統所屬的科研院所脫離,逐步解決環科院變成“環評院”、監測站變成“環評站”的問題。環評業務必須由真正獨立的環評中介服務機構、獨立的市場主體來承擔。
我們將借鑒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社會中介機構的發展經驗,制定分階段、分類別的環評業務剝離方案。嚴格禁止環保部門在環評機構參股分利,更不允許環保部門以各種明示、暗示方式,推薦、介紹、指定環評機構,索取、收受各種名目的“回報”,對此將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同時,我們將鼓勵以公開招標方式選擇環評機構,建立重大項目的招投標制度。
本報記者 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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