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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立法治理霧霾——聚焦大氣法修訂”?中國可持續能源記者論壇在北京舉辦,中國環境科學院副院長柴發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副理事長、環保部原總工程師楊朝飛等在論壇上發言,建言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中國發展門戶網 焦夢 攝) |
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焦夢) 近日,一項旨在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中國可持續能源記者論壇,得到來自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以“立法治理霧霾——聚焦大氣法修訂”為主題,提出了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十條建議。
我國現行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于1987年制定,并于1995年和2000年進行了修訂,多年來,對于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防治大氣污染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自2000年以來,我國的大氣污染特征開始由典型的煤煙型污染轉向復合型污染,迫切需要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
《大氣污染防治法》哪些方面還需要加強和完善?哪些法律障礙需要解決?如何更快地大幅減少污染,實現更清潔的空氣?
在論壇上,中國清潔空氣聯盟秘書處主任解洪興向與會的記者介紹了《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的十點核心建議,包括:
1.建立空氣質量標準不斷更新的長效機制;
2.全面加強空氣質量達標管理制度;
3.建立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不斷更新的機制;
4.完善排污許可證制度,強化企業排污的運營監管;
5.加大違法處罰力度,真正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
6.強化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
7.鼓勵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
8.建立鼓勵地方實施更加嚴格的移動源排放標準的機制;
9.加強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油品質量標準制定和實施的管理;
10.建立機動車環保性能監督檢查和不達標召回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