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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近日出臺的《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中提出:到2020年,我國濕地面積不少于8億畝。近年來,我國濕地狀況不容樂觀:濕地面積減少、濕地功能及生物多樣性有所減退、濕地受威脅壓力增大……
究其原因,是因保護濕地并未落到實處。雖然全國性濕地保護法規已施行,但一些地方“暗度陳倉”,名義上是在恢復和保護,而實際上是在侵占和破壞濕地,甚至以保護名義大搞旅游、房地產項目。
為避免保護濕地“暗度陳倉”,首先,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建立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如建立健全濕地生態補償機制,讓周邊群眾在濕地保護中受益。其次,要做好濕地保護的宣傳工作,提高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再次,加大監督力度與責任追究力度,對破壞濕地的行為應采取嚴格的懲罰措施,讓對濕地有“非分之想”者,不敢、不能輕舉妄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