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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艘日本漁船(右)在南半球海域向前來阻止其捕鯨的綠色和平組織船只“希望”號噴水。(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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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3月31日,國際法庭就澳大利亞控告日本以“科學研究”為名進行商業捕鯨違法一案給出歷史性判決,宣判日本在南大洋(圍繞南極洲的海洋,太平洋、大西洋和印度洋南部的海域)進行的捕鯨“研究”行為違法。
這一次國際法庭的判決無疑是給日本捕鯨活動按上了一個休止符,而以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為代表的國際組織在持續多年推動海洋保護的積極努力之后,似乎看到了反捕鯨活動的曙光。同時,這次判決結果也為今后制止個別國家損害海洋的惡劣行為開創了新途徑。
人類的過度捕殺造成了鯨類的嚴重危機。根據相關研究,13種大型鯨中的7種已面臨瀕危;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于2008年公布的一份報告指出,全世界近1/4的豚類及鯨類都處在滅絕的邊緣。目前,大多數國家都在進行反思,停止了很多捕鯨活動。然而,鯨類是一大型哺乳動物,其數量恢復非常緩慢,例如藍鯨,大須鯨,長須鯨等鯨類,即使經過了幾十年的嚴格保護,仍然未能脫離瀕危狀態。
國際捕鯨委員會于1986年通過《全球禁止捕鯨公約》后,各國先后宣布放棄商業捕鯨,日本也簽署了該《公約》。但日本利用該《公約》允許以科研為目的的捕鯨活動這一漏洞,多年來長期進行大規模的捕鯨行動。僅2014年日本捕鯨船隊就計劃將在 “捕鯨季”捕獲最多935只小須鯨和50只長須鯨。
除了以“科研”為遮羞布開展捕鯨活動,日本也以“文化傳統傳承”為說辭,試圖以此來爭取日本民眾及其它國家的輿論支持。然而事實上,日本在南大洋的捕鯨行為始于1930年左右,時間不足百年,何來文化傳承之說。與此同時,隨著日本民眾的受教育程度的大幅提升,海洋保護理念與時俱進,這讓那些鯨肉在市場里鮮有人問津,更談不上利潤,投入巨大,而收入極低,完全不成正比。
日本的長期捕鯨行為已經造成西北太平洋海域的鯨類數量大幅減少,很多種類滅絕或瀕危,海域食物鏈系統被嚴重破壞的惡劣后果。此外,多年來日本捕鯨隊遠赴南大洋開展大規模捕鯨項目,對南大洋這片現存最完整,生態系統相對健康的海域造成了諸多傷害和威脅,這與全球多國正積極推進的在南大洋建立海洋保護區的做法背道而馳。
此次判決之后,筆者希望可以看到日本積極履行法律的裁定,摒棄之前長期打著“科研”的借口大肆獵捕鯨類,而實際上仍在持續其商業捕鯨行為這一招致外界批評的做法。國際社會一直在呼吁日本可以積極加入到南大洋生態系統修復的研究中,尤其是長期捕鯨對此造成的威脅和破壞,開展在南大洋羅斯海以及其他海域建立生態保護區的工作,為保護全球海洋盡自己的義務。
網絡民意以及歷史調查顯示,中國民眾對日本長期不負責任的捕鯨行為已從認知轉變為不滿,那政府是否也可利用此種民意,在國際平臺中監督日本履行國際法庭的裁決結果。筆者同樣認為,積極投身到保護南大洋的保護工作中,不失為一個中國展現負責任大國形象的好機會。
(王海博 作者:綠色和平海洋保護項目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