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筆者2日從廣東省環保廳對省政協的提案答復中獲悉,在廣東21個地級市中,有12個市編制了污泥處理處置專項規劃(方案),仍有近一半的地市尚未完成污泥集中處理處置規劃的編制工作。
約一半污泥采用填埋處理
廣東省環保廳透露,“十一五”以來,我省污水處理能力顯著提高,截止2013年底,我省共建成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415座,日處理污水能力達2200.2萬噸,約產生污泥306萬噸(含水率60%—80%)。目前,在全省21個地級市中,有12個市編制了污泥處理處置專項規劃(方案),或將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納入轄區“十二五”環保規劃。11個地級市建成了污泥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已建成的污泥集中處理處置項目21個,污泥處理能力達261.9萬噸/年,交給持嚴控廢物處理許可證單位無害化處理的量約占81%。
據了解,廣東省污泥處理處置技術門檻較低,約有一半的污泥采用填埋處置,而符合衛生填埋的約為30%。有近1/3的污泥通過制肥或制營養土最終用于土地利用,其后續涉重金屬跟蹤監測管理尚未同步開展。由于污泥成分較復雜,有些地區因工業廢水混入,污泥含一定的重金屬,對其處理處置有一定的技術要求。
缺規劃、監管弱、扶持少
對于目前廣東各地缺乏污泥處理的統籌規劃,省環保廳解釋稱各地在規劃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同時,未統籌考慮污泥處理處置建設。個別地區雖前期已制定了污泥處理處置規劃或方案,但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定位不準確、設施建設資金需求大、運營成本高等原因,規劃項目進展緩慢。
廣東省環保廳透露,雖然我省污水處理能力連續多年位居全國首位,但污泥處理處置壓力大、污染防治任務繁重的現狀與各級環境監管人力普遍不足的矛盾卻日益突出。各地在污泥環境管理中,僅少數地區實行了污泥轉移聯單制度,多數地區對污泥管理未能實現污泥產生、轉移、處理處置全過程環境監管。
此外,污泥處理的相關政策扶持力度不夠。省環保廳表示,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是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地方政府本應在財政和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加以扶持,在環保專項資金、循環經濟、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等專項資金安排上予以傾斜,但實際工作中污泥處置項目建設未受重視,其建設和市場化運營進程難以加快。
目標
明年實現100%污泥無害化處理
據了解,2010年廣東省提出“十二五”期間污泥處理處置工作的總體目標(總體目標要求,到2012年底,全省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80%;到2015年,全省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100%。
2012年,《廣東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十二五”規劃》明確“十二五”期間,根據因地制宜的原則靈活選用工藝進行處理處置,鼓勵將污泥經厭氧消化產沼氣或好氧發酵后進行土壤改良、園林綠化等土地處理和利用污泥干化制燃料或者制磚、制陶粒等建材,實現污泥的減量化、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理處置。到2015年,全省建成26個污泥處理處置工程,基本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