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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護航生態建設 綠水青山“底色”更亮
建設生態文明離不開嚴格的制度、嚴密的法治。貴州從“GDP掛帥”到“環保問政”,再到“綠色政績”,在生態文明建設頂層設計上步步緊逼,不斷調整與加壓,為生態文明建設織起了嚴密保護的“籠子”,讓綠水青山“底色”更亮。
位于大方縣境內的格里河,是赤水河上游主要支流,曾經因為無人管理,成為一條遠近聞名的“臭河”。
2014年,沿河23個村聯合成立了格里河流域生態管理專業合作社,把格里河流域上游62公里劃分為23段,由23名村支書和4名村民擔任“河長”。
27位河長每天巡查河面,做義務講解員,宣傳生態環境建設理念。每個村莊都在村口顯著位置設立保護河流的“村規民約”。兩年后,大自然給予格里河慷慨回報:絕跡的魚蝦重新回到河流,清澈的水流引進千家萬戶。
貴州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貴州省主要河流水質良好,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得益于生態文明制度的改革創新,尤其是在全省八大流域施行的環境保護河長制和在清水江、紅楓湖、赤水河、烏江等河流湖庫大力推進的水污染防治生態補償機制,雙管齊下,貴州式治水模式初見雛形。
而治水只是生態文明制度的改革創新中的一個縮影。
環境監測數據顯示,2015年,貴州環境綜合質量達到了有監測記錄以來的最好水平。
這一成績的背后,離不開生態文明制度的保駕護航。
2009年前后開始,貴州從點上尋求突破,開始了生態文明頂層設計的步伐。
以貴陽市為試點,成立了貴陽市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并探索成立了其下屬的專職“生態文明建設局,將環境保護局、市林業綠化局、文明辦、發改局、經信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等部門涉及生態文明的相關職責劃轉整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執法。
隨后,貴州省出臺了并大力實施了綠色貴州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林業產業三年倍增計劃、環境污染治理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和大氣、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還出臺了全國首部省級生態文明建設地方性法規,在赤水河、烏江流域開展了12項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試點。
同時,啟動森林保護“六個嚴禁”和環境執法“六個一律”兩項行動,如同兩把“利劍”,突出生態紅線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兩個“問責”,傳遞出“多彩貴州拒絕污染”的強勁訊息。
一條條制度、一項項舉措,為貴州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立了一個“立體保障網”。做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篇大文章,貴州在生態文明制度創新的路上堅定前行。
如今在貴州,從實行污染第三方治理,到生態補償;從烏江、赤水河等主要流域,到烏蒙山區等重點生態功能區;從生態扶貧,到干部審計……改革正在多層次、寬領域推開,喚起了生態文明勃勃生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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