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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紀委駐文化部紀檢組監察局辦公室主任、哲學博士 陳 鋒
“孝”在中國古代政治文化中法制化、體制化,不僅對于社會心理產生了深刻而久遠的影響,成為古代廉政建設一個有利的文化元素。而且對于維護統治、一統天下發揮了積極影響。
孝與“敬”相連,意味著敬業盡責、“中和位育”。蘇武被匈奴囚困19年仍然手持漢朝節旄,便是有力例證。孝要求忠摯,因此塑造人的誠信。心存正道,不違正直,光明磊落,是做人的要求,更是為官的基本要求。孝是感恩的表現,強化回報和奉獻精神,是促進廉政勤政的一個文化動因。諸葛亮“鞠躬盡瘁、死而后已”,便是為了報答“三顧茅廬”之知遇之恩。孝能增強民本觀念,能夠端正執政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明宣宗時的蘇州太守況鐘為人至孝,更是一位親民為政的清官,時下民歌頌曰:“況太守,民父母。眾懷思,因去后。愿復來,養田叟”;孝與公而忘私聯接,朱熹說:“盡己之為忠。”孝的心理品質可以推及報效國家,林則徐就是一位忠公典范。
歷史在發展,社會在轉型,批判地繼承和辯證地弘揚包括孝廉文化在內的中國優秀文化傳統,加強道德修養,完善政治人格,倡導包括知恩圖報、誠實守信、忠職敬責、大公無私、廉潔奉公的優良品質,促進和保障社會清正和諧發展,是廉政文化建設的應有之義。(陳鋒?中國文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