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期貨字[2004]46號
中國證監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監管局:
為了規范期貨經紀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設立、解散及合并行為,督促公司嚴格依法履行相關程序,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等規定,現就公司設立、解散及合并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請設立公司的條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一)條件
1、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三千萬元,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2、主要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必須具有期貨從業資格;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交易設施;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5、有具備任職資格的高級管理人員;
6、有符合現代企業制度的法人治理結構;
7、全體擬出資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國公司法人資格,且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其向期貨經紀公司出資;
(2)沒有未決訴訟,或者未決訴訟標的金額低于其凈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3)最近兩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4)沒有逃廢債務的行為;
(5)沒有到期未清償的債務;
(6)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自然人控股股東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的情形;
(7)期貨經紀公司之間、期貨經紀公司與其出資人之間不得相互交叉持股;
(8)最近五年內不存在未經許可私自受讓或者參股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
擬出資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① 注冊資本、凈資產的最低限額均為人民幣一千萬元;
② 連續經營兩年以上并且最近兩年連續盈利;
③ 注冊資本、凈資產均達到人民幣五千萬元以上的,對盈利不作要求,但應連續經營一年以上;
④ 若擬出資人及其重要關聯方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司的,還應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8、有利于期貨市場的合理布局和規范發展。
(二)程序
1、籌建
(1)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應當由全體擬出資人共同指定的申請人向公司擬設立地中國證監會派駐的監管局(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
(2)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文件及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
(3)中國證監會進行復審,若擬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擬出資人及其重要關聯方為非銀行金融機構或者上市公司等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公司,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審慎監管原則,征求相關監管部門的意見。中國證監會復審后,向全體擬出資人共同指定的申請人出具準予或者不予批準籌建公司的決定,抄送公司擬設立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4)公司的籌建工作應當自收到準予籌建公司的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籌建的,原批準文件自動失效。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籌建期限的,應當于籌建期滿前三十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延期籌建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2、開業
(1)公司籌建工作完成后,申請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開業申請。
(2)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對公司開業申請文件及材料進行審核,對籌建情況進行現場檢查驗收。驗收標準包括:
①申請文件及材料與實際籌建情況相符;
②注冊資本足額到位;
③有規范的公司章程;
④高級管理人員具備任職資格并已經過考核談話;
⑤從業人員已取得從業資格;
⑥有健全的組織機構;
⑦業務規則、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的規定;
⑧有符合期貨經紀業務需要的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
(3)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公司開業申請文件及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
(4)中國證監會進行復審,向申請人出具關于同意或者不同意公司開業的決定,抄送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5)申請人持《期貨經紀公司許可證申領表》(參考格式見附件一)向中國證監會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并在一個月內辦理工商登記手續,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報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6)公司應當自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其住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告并至少保持三十日,且期間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三)申請文件及材料:
1、籌建階段
(1)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參考格式見附件二);
(2)經全體擬出資人協商認可的期貨經紀公司籌建方案,內容至少應當包括期貨經紀公司籌建進度安排、可行性分析和業務計劃書、擬建立的規章制度等;
(3)全體擬出資人關于共同出資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協議;
(4)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擬出資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擬出資人最近兩年的審計報告原件并加蓋騎縫章(復印件需由該會計師事務所重新蓋章確認并加蓋騎縫章);在下半年提出申請的,還需提供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擬出資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權或者擁有實際控制權的擬出資人當年度上半年的審計報告原件并加蓋騎縫章(復印件需由會計師事務所重新蓋章確認并加蓋騎縫章);
(5)全體擬出資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并由其蓋章確認;
(6)各擬出資人股東股權背景情況圖(參考格式見附件三);
(7)經全體擬出資人共同指定的籌建負責人的名單、簡歷和無犯罪記錄證明;
(8)中國證監會認為必要時,申請人須提供地方政府關于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必要性和其他相關事宜的意見。
2、開業階段
(1)申請期貨經紀公司開業的報告(參考格式見附件四);
(2)籌建情況的說明;
(3)公司章程(草案);
(4)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5)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經中國期貨業協會備案同意的期貨經紀合同樣本、經紀業務規則(含網上交易風險管理制度)、風險管理制度、內部控制制度、期貨保證金封閉管理協議(草案)及管理制度;
(6)公司的承諾書,承諾截止申請開業之日,公司的股東仍符合中國證監會對期貨經紀公司股東的所有條件要求;
(7)公司擬任職高級管理人員名冊及其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證明;
(8)公司擬任職的董事、監事、財務部門負責人、合規審查部門負責人、風險管理部門負責人的名冊及其任職資格證明;
(9)擬聘用的其他期貨從業人員名冊及其期貨從業資格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
(10)擬聘用的其他期貨業務輔助人員名冊及其無犯罪記錄證明;
(11)經營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及該場地消防安全驗收合格證明;
(12)擬使用的與期貨經紀業務有關的設施情況說明;
(1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二、申請解散期貨經紀公司的條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一)條件
結清受委托的業務,并依法返還客戶的保證金。
(二)程序
1、申請解散公司的,公司應當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同時抄送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2、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文件及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
3、中國證監會進行復審,向公司出具準予或者不予批準解散的決定,同時抄送公司所在地及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4、公司應當自收到準予解散的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其住所、營業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告并保持到公司停止運營,且應當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其間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5、公司應當自收到準予解散的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期貨投資者;并組成專門的辦事機構負責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妥善處理全體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和持倉。
6、涉及公司解散的事宜依法處理完畢,公司及其營業部應當分別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解散處理情況報告。
7、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對營業部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的處理情況進行驗收,并及時將驗收情況報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結合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公司的報告,對公司處理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的情況進行驗收,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確認公司已經妥善完成解散事宜的,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報告。
8、中國證監會向公司出具注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營業部經營許可證》的通知,同時抄送公司及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9、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及時收繳公司的《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正、副本)并上繳中國證監會;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及時收繳營業部的《營業部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并上繳中國證監會。
(三)申請文件及材料
1、申請解散公司的文件及材料
(1)申請解散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參考格式見附件五);
(2)期貨經紀公司股東會關于解散公司的決議;
(3)經公司股東會批準的解散方案;
(4)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公司妥善處理全體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的方案。
2、解散事宜處理完畢后的文件及材料
(1)公司解散處理情況的報告;
(2)公司在指定報刊上公告情況的證明;
(3)公司全體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妥善處理的證明;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期貨經紀公司解散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法律意見書。
三、申請期貨經紀公司合并的條件、程序和文件材料
本通知所指期貨經紀公司的合并限于《公司法》所規定的吸收合并,新設合并的按照本通知關于期貨經紀公司解散和設立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條件
1、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妥善處理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全體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和持倉;
2、合并后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存續公司)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經紀公司持續經營的條件;
3、對被吸收合并的公司的營業部有妥善的處理方案。
(二)程序
1、申請公司合并的,應當由存續公司向其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同時抄送被吸收合并公司及其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2、存續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將初步審查意見和申請材料報送中國證監會。
3、中國證監會進行復審,向存續公司出具準予或者不予合并的決定,同時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存續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被吸收合并的公司。
4、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和存續公司應當自收到準予合并的決定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在其住所、所有營業部的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公告并保持到公司合并完成,且期間應當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報刊上至少公告三次。
5、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應當自收到準予合并的決定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通知所有期貨投資者。存續公司應當與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聯合組成專門的辦事機構負責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妥善處理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營業部全體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和持倉。
6、合并事宜處理完畢,存續公司應當向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合并處理情況的報告,同時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7、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及其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對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的處理情況進行驗收,并及時將驗收情況報存續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存續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存續公司的財務狀況、人員、場地、設施等,確認其符合中國證監會有關期貨經紀公司持續經營的條件,且已妥善完成合并事宜的,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書面報告。
8、中國證監會向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出具注銷《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的通知,同時抄送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及時收繳其《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正、副本)并上繳中國證監會。
9、合并后擬保留被吸收合并的公司營業部的,存續公司應當向該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變更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對不予保留的營業部,存續公司應當向該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終止申請,辦理相關手續。
10、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應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成公司解散的有關事宜。
(三)申請文件及材料
1、申請公司合并的文件及材料
(1)申請合并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參考格式見附件六);
(2)合并方案;
(3)存續公司和被吸收合并的公司股東會分別關于合并期貨經紀公司的決議;
(4)公司合并協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① 保證申請文件及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
② 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政策辦理合并事宜;
③ 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公司合并后,合并協議方生效,合并協議生效后才能實際履行;
④ 中國證監會批準公司合并前,存續公司不得實際控制被吸收合并的公司;
⑤ 公司合并經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驗收合格,并辦理有關工商登記手續后,存續公司才能以新注冊資本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5)被吸收合并的公司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妥善處理其全體期貨投資者保證金和持倉的方案;
(6)被吸收合并公司營業部的處理方案;
(7)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司合并事宜符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法律意見書。
2、公司合并后的文件及材料
(1)合并處理情況的報告;
(2)公司在指定報刊上公告情況的證明;
(3)被吸收合并的公司全部期貨投資者持倉、保證金妥善處理的證明。
四、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證監會《關于印發<設立期貨經紀公司及其營業部報批程序>的通知》(證監期貨字[2000]15號)同時廢止。
附件:一、《期貨經紀公司許可證申領表》
二、申請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
三、擬出資人股東股權背景情況圖
四、申請期貨經紀公司開業的報告
五、申請解散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
六、申請合并期貨經紀公司的請示
二○○四年七月二十日
證監會辦公廳 2004年7月21日印發
附件一:
期貨經紀公司許可證申領表
|
|
日期:
|
|
期貨公司名稱
(蓋章)
|
|
|
領證人姓名和
身份證號碼
|
|
|
領取許可證依據的文件文號
|
|
|
許可證類別(打“√”后填寫公司或營業部名稱)
|
|
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
|
|
營業部經營許可證
|
|
公司或營業部
聯系電話和傳真
|
電話號碼
|
|
|
傳真號碼
|
|
|
|
|
|
|
附件二:
關于申請設立××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請示
中國證監會:
根據××、××……(全體擬出資人)的協商,我們擬在××(地)設立××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擬出資比例為××出資××萬元,占××%;……。擬出資形式為現金出資××萬元,占××%;……。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予審批。
全體擬出資人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全體擬出資人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國證監會××監管局(公司擬設立中國證監會地派出機構)
附件三:
擬出資人股東股權背景情況圖
(略)
附件四:
關于申請××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開業的報告
中國證監會:
我們已經按照……的要求,于××年××月完成了××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籌)的籌建工作。請予檢查驗收。
本公司(籌)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政策辦理相關手續。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籌)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國證監會××監管局(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附件五:
關于申請解散××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請示
中國證監會:
由于……(原因),根據公司股東會(或董事會)的決議,我公司擬解散。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向你會申請注銷本公司《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和××營業部、××營業部、……《營業部經營許可證》,解散本公司,請予審批。
本公司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政策辦理有關手續。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國證監會××監管局、中國證監會××監管局(公司所在地、公司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附件六: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關于申請合并××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請示
中國證監會:
由于……(原因),根據公司股東會的決議,我公司擬吸收合并××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期貨經紀公司管理辦法》的規定,特向你會申請吸收合并××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合并后擬保留該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部、……,擬終止該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部、……,請予審批。
本公司承諾:申報材料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將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章、政策辦理有關手續。
××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抄送:中國證監會××監管局、中國證監會××監管局、中國證監會××監管局(擬存續公司、被吸收合并公司及其營業部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