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28日發布《關于地震災區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支付結算有關事宜的緊急通知》指出,災區個人客戶存款憑證滅失的,只要能夠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可立即為客戶設置新密碼和辦理存款憑證的補領手續。并通知銀行應將死亡和失蹤者的個人銀行賬戶單獨存儲或標記,該類賬戶只收不付。
以下為通知主要內容:
個人客戶辦理支付結算業務
(一)客戶與銀行約定憑密碼支取存款,本人持有效存款憑證(包括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儲蓄賬戶、定期儲蓄存款、通知存款對應的銀行卡、存折、存單,下同)和提供密碼辦理有關支付結算業務的,銀行應按正常業務處理手續為客戶及時辦理。
(二)客戶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但能夠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的,銀行在核實客戶身份和賬戶信息后,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密碼、賬戶掛失,并可立即為客戶設置新密碼和辦理存款憑證的補領手續。
(三)客戶無法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的,銀行可區別以下情況辦理累計金額不超過5000元的現金支取或轉賬業務:
1.持有效存款憑證,但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后,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賬戶、密碼掛失及存款的支取或轉賬。
2.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但客戶能夠提供密碼的,銀行確認客戶身份和核實賬戶信息后,可憑客戶本人簽名辦理賬戶、密碼掛失及存款的支取或轉賬。
3. 有效存款憑證滅失,且無法提供密碼的,銀行可采取與客戶核對賬戶、身份和其他信息等其他方式確認客戶身份和權益,并合理確定存款的支取或轉賬限額。
4.銀行確認客戶身份的方式包括:通過公民身份信息聯網核查系統核實包括客戶本人照片在內的身份信息;公安部門出具身份證明文件;出具本人駕駛執照等。
(四)個人賬戶存款的支取或轉賬累計金額超過5000元的,銀行應按現行支付結算管理規定辦理。
2.單位預留銀行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均滅失的,銀行比照對個人客戶身份確認的方式,履行對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確認手續后,憑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簽章辦理單位銀行賬戶存款的支取或轉賬。
3.銀行應督促單位存款人,盡快補齊相關證明文件,按現行規定辦理預留銀行簽章的掛失和變更。
銀行卡機具布放與銀行卡的受理
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應主動協調當地銀行和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據需要,布放ATM機,在已經恢復營業的銀行網點,以及在受災群眾集中安置區域內指定的銀行營業網點布放特殊POS機,為客戶免費辦理銀聯卡的查詢和現金支取等業務;在商戶布放 POS 機。特殊POS機的商戶類型均設置為公益類商戶,手續費費率設置為零。
對死亡和失蹤者個人結算賬戶的處理
(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與當地民政部門協調,盡快向銀行提供已確認死亡和失蹤者名單。銀行應根據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已確認死亡和失蹤者名單,將死亡和失蹤者的個人銀行賬戶單獨存儲或標記,該類賬戶只收不付。
(二)銀行應根據公證部門或人民法院的繼承權證明書,積極做好死亡和失蹤者財產繼承人對前述銀行存款的繼承工作。
賑災款支付系統匯劃費用的減免
減免各銀行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的賑災款項匯劃費用。因系統技術設置原因,匯劃費用減免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屆時,人民銀行將通知支付系統各直接參與者匯總上報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的賑災款匯劃支付業務量,據此返還匯劃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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