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保監會向直管5家國有險企下達限薪令后,財政部又確定金融機構高管薪酬上限。謝正軍/CFP 圖
據國際金融報消息 截至4月15日,上市保險公司的2008年業績報告均已公布。隨著業績的大幅下滑,各公司高管薪酬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調。
繼去年12月,中國保監會向直管的5家國有險企下達限薪令后,財政部又于4月9日發文,對國有金融機構高管薪酬設置了應在2007年的基礎上打九折的上限。
在財政部發文之前,中國人壽公布的年報數據顯示,董事長楊超2008年稅前報酬總額為168萬元,相比2007年的199萬元下降了15.57%。中國太保4月11日公布的年報數據中,高管薪酬降幅達到40%左右,大大高出上市銀行高管降薪的幅度。人保財險在4月15日發布的業績公告中提到,其管理人員薪酬也有一定程度下降。
與國有險企相比,中國平安雖不在限定要求之內,但其高管薪酬卻也主動進行了下調。除董事長兼CEO馬明哲兌現了“0”薪酬的承諾之外,中國平安總經理張子欣2008年的稅前報酬總額為954.87萬元,相比2007年的4770萬元降幅高達80%。
2008年,對于中國的保險業來講,是極不平凡的一年,重大自然災害和金融危機的突襲,使得整個行業的經營利潤都出現了很大程度的下降。高管薪酬因此下調也在情理之中,但即使沒有這些客觀因素,保險業薪酬水平與其他行業間的差距以及保險業內不同公司之間的差距也在逐漸加大。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教授王國軍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指出,單純從保險行業來看,對于國有控股的這些保險公司,政府作為其大股東有權決定高管薪酬的高低,因此,應該通過各種手段來控制企業高管薪酬的過快增長。同時,在國有控股和非國有控股公司之間也應該有一個平衡。
他認為,解決這類不公平最好的辦法是找出造成這種不公平的原因,然后從法律和制度層面來改變這種機制,但如果機制一時改變不了,就只能暫時從結果上進行控制。(記者 黃晶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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