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四)建立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制度
研究、制定特定非金融行業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制度,分階段逐步在特定非金融行業開展反洗錢與反恐怖融資工作。
1.開展聯合調研,研究建立反洗錢制度。在反洗錢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中國人民銀行與財政部、商務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司法部等部門對特定非金融行業的洗錢風險及對策成立專題組,開展聯合調研,研究制定特定非金融行業的反洗錢制度。
2.評估各行業洗錢風險,制定并頒布相關反洗錢規定。在評估中國相關行業風險基礎上,制定特定非金融行業的反洗錢規則并分步啟動實施。
3.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反洗錢自律。發揮相關部門和特定非金融行業自律組織的作用,指導行業自律組織制定反洗錢指引,督促行業加強反洗錢自律。
(五)加強國內部門間交流合作
繼續完善國內反洗錢各部門之間的溝通和交流機制,加強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接收、分析可疑交易的能力建設,發揮金融情報在反洗錢調查、司法和監管中的支持作用。
1.加強部門合作,形成順暢合作渠道。加強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與公安、海關、稅務、民政等執法部門,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等金融監管機構和外匯管理部門在政策制定、信息共享和案件查處方面的合作力度,逐步建立情報會商、聯合辦案和案件通報制度。
2.積極推動反洗錢監測分析工作,加強反洗錢信息化建設,開展洗錢案例及相關分析模型的研究,提高金融情報數據智能化分析和挖掘水平,為實際辦案提供有價值的數據支持。
3.加強國家反洗錢數據庫建設,積極推進與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建議,加強與公安身份信息、貿易進出口信息、稅收征管信息、工商注冊信息、民政注冊信息系統的聯系,提高反洗錢情報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
4.擴大和規范金融情報的使用。進一步完善有關反洗錢情報運用的法律制度,在法律框架或簽署部門合作協定的基礎上,擴大和規范金融情報的使用范圍,規范對反洗錢信息的查詢,形成合法有效、切實可行的信息查詢、情報會商、反洗錢調查模式。
5.研究建立關于跨境匯款的金融監管和反洗錢監管制度,打擊非法跨境轉移資金行為。加強現金跨境攜帶申報制度,研究建立無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攜帶申報制度,建立中國人民銀行與海關之間的反洗錢信息溝通機制。
6.嚴厲打擊洗錢犯罪活動。充分利用反洗錢機制,加大對大案要案的調查破獲力度,不斷提高打擊洗錢及相關犯罪活動的有效性。
(六)培養高素質反洗錢專家隊伍
規劃制訂全國范圍內覆蓋多部門多行業的反洗錢人才培訓計劃。注重理論專題研究與實務操作相結合,國內培養與境外培訓相結合,基礎人才培養和專家隊伍建設相結合,培養一支由基礎人才、專家隊伍和國際專家構成的多層次的反洗錢專家隊伍。
1.研究反洗錢領域人力資源管理戰略規劃。搭建專家隊伍建設平臺,建立與當前反洗錢工作相適應的人才選拔機制和人才儲備培養制度,培養和建立一支專家型、進取型、多元化的專家隊伍。
2.制定關于反洗錢監管、監測分析、調查和執法司法方面的專業人才序列規劃。培養一批反洗錢法律專家、監管專家、情報分析和調查專家。
3.通過組織研究當前國際國內反洗錢工作中的趨勢、熱點問題,培養有國際影響力的反洗錢專家。
4.加強反洗錢系統理論建設和政策宣傳,普及全社會的反洗錢基礎知識,呼吁全社會參與共同打擊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
(七)積極參與國際合作與標準制定
在國際反洗錢組織中發揮積極作用是中國反洗錢工作的長期戰略。
1.在FATF下一輪評估周期內,加速推動中國反洗錢工作,提高在FATF關鍵建議方面的評級。
2.積極參與反洗錢國際組織活動。參與FATF互評估、國際合作評估以及政策建議制定等工作。
3.擴大金融情報的國際交流。開辟國際金融情報的雙邊和多邊交流渠道,擴大中國反洗錢情報來源,提升情報預警能力。
4.加強與周邊國家的合作與援助。加強反洗錢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對周邊國家和地區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合作與援助,建立區域合作平臺。
(八)全力追償境外犯罪收益
充分利用反洗錢國際平臺,實現追償本國犯罪分子境外贓款贓物的目標。
1.積極運用司法協助機制推動境外追償。運用司法協助條約或以互惠為基礎密切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合作;通過司法協助途徑促進中國境外追償工作。
2.倡議建立有關境外追償的建議或指引。倡議建立關于發展中國家從發達國家追償本國犯罪分子境外贓款贓物的建議和指引,維護中國以及其他發展中國家的利益。
3.發揮金融情報作用推動追償工作。推動中國與主要犯罪資金外逃目的國建立金融情報交流和合作機制,配合境外凍結、追逃、引渡等司法協助等工作,加強境外犯罪收益追回工作,維護國家利益。(中國人民銀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