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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不合規的擔保行業發展盛行
把錢借給擔保公司,就能得到遠高于銀行利息的回報,這樣的利潤誘惑著很多像小董一樣的普通溫州人把錢借給擔保公司,再由擔保公司進行高利貸運作。在中國銀行溫州支行上半年的《溫州民間借貸市場報告》中顯示,目前溫州民間借貸的規模大約在1100億元,其中有89%的家庭個人和60%的企業參與了民間借貸。全民炒錢讓溫州擔保公司繁華一時。我們的問題是那些不符合規范的擔保公司是如何在溫州大行其道的呢?
記者了解到,在2006年、2007年兩年時間內,在溫州市工商管理部門新注冊的擔保機構一度達到了172家;到2007年底,擔保機構總數甚至達到了230多家;截止2010年底,溫州注冊有“擔保”名稱的公司仍有150家左右。那么是什么原因導致溫州出現了這么多的擔保機構呢?
溫州大學擔保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告訴記者,你只要有那么幾十萬,幾百萬也可以,大體上也沒有什么限制,對從業資格也沒有什么限制,資本金也沒有很大的限制,所以和一般的工商企業是一樣的。所以一下子就出現了很多。
楊福明是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溫州融資擔保研究中心主任,他告訴記者,溫州以民營企業為主的經濟環境讓民間借貸有了的生存的土壤。形形色色擔保機構的成立,給溫州的民間借貸提供了平臺。
溫州融資擔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說到,長期以來我們國家對金融管制的,私下借貸是金管所沒有違法,但實際上在個人放貸是不允許的,它是不能以機會的形式放貸的,所以這樣的話,而民間融資又特別需要這樣一種機構,所以老百姓在私下這個放貸也好還是有地下錢莊以來,在公眾一直以來都是這個旺盛的需求很多,而且放貸的人也很多,那么這個時候擔保公司出現了,它就正好適應了這種需求。
隨著擔保公司數量的增多,擔保行業開始呈現出多、亂、散的現象,業務不規范甚至違規操作的行為開始普遍存在。為了改變擔保行業的混亂狀況,2006年溫州市政府頒發了《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規范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若干意見》等一系列規范發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措施,從2007年底開始,對融資擔保行業暫緩審批,又相繼出臺了《關于金融性擔保公司規范發展的實施意見》,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變更等審批程序開始更加嚴格;同時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注冊資本不能低于2000萬元人民幣;2010年3月,工信部、財政部等7部委聯合下發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對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管體制、設立審批、公司治理、資本金制度、風險管理及撥備、信息披露等做了原則規定。
溫州融資擔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告訴記者,2010年就開始發表兩個證,就是從事擔保行業的這個正規的公司一個要發兩個證,一個要發開業備案證,還有一個就是和銀行合作的這個叫做銀行合作的證,叫做兩證齊全了,他才可以允許你作為一個規范的擔保公司的存在。
信用擔保是一種中介服務,本質上屬于金融服務的范疇,同時又是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信用約束尚不健全的情況下,擔保公司是現階段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重要環節和基本途徑。但是目前在溫州,具備開業備案證和營運備案證的正規擔保公司僅有52家,還有超過100家的擔保機構游走在灰色地帶。那么為什么這些不合規的擔保機構有生存的土壤,正規擔保機構在發展中又會遇到什么瓶頸呢?
對于這個問題,很多正規擔保機構的負責人都不愿意面對鏡頭做出回答,他們私下告訴記者,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擔保公司和銀行一直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溫州大學擔保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告訴記者,銀行和擔保公司在這個合作當中,其實銀行是絕對強勢的,所以銀行在合作當中,往往是條件是先決條件就是擔保公司要承包百分之百的損失風險的責任,也就是說貸款收不回來,你擔保公司要全部承擔它的風險。
即使在這樣的風險分擔條件下,擔保公司在銀行的擔保額度放大倍數也只有兩到三倍。
溫州大學擔保行業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繼續說到,按照我們現在的融資擔保暫時的管理辦法規定就是可以放到大10倍,也就是擔保金額是你凈資產的10倍。
楊福明告訴記者,按照國家規定,擔保公司的擔保放大倍數一般不超過10倍,1億元的擔保保證金最多可以擔保10億元的銀行貸款。但是2010年上半年,溫州市52家經過備案兩證齊全的擔保機構注冊資金為18.1億元,但保額僅有36.5億元。平均放大倍數不到3倍。
溫州融資擔保研究中心主任楊福明說,目前溫州的這個擔保收費大概是2%,2%,也就是說按照擔保金額是2%的這個擔保費用,在這個擔保費用下,其實擔保公司的經營這個盈利性是非常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