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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6月下調A股交易經手費、過戶費之后,中國證監會上周五再次表示,發改委、財政部已批準降低股票、期貨交易監管費50%。按2011年數據測算,節省交易監管費將超過10億元,不過這筆“優惠”很可能不會落到普通投資者頭上。
發改委網站上周六發布《通知》中明確:自2012年1月起,中國證監會向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取的證券交易監管費收費標準,對股票由按年交易額的0.04‰ 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2‰ 收取;對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免收證券交易監管費,在此之前,基金、債券的交易監管費標準分別為0.04‰和0.01‰。《通知》還明確,中國證監會向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大連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由按年交易額的0.002‰ 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01‰ 收取。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亦按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根據證監會的統計表,2011年我國股票成交總額為421646.74億元,按此計算,股票交易監管費用下調可達8.4億元,2011年交易所上市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監管費用可下調5100萬元,2011年全國期貨市場成交總額為1375162.4億元,費用下調可達1.4億元。證監會表示,近年來,交易傭金不斷下降,使證券、期貨監管費在交易成本中的占比相對增大。監管部門根據市場情況,認真研究測算后,積極向有關部門申報要求下調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意在有效降低投資者負擔和企業成本,激發證券、期貨市場活力。
據了解,有關部門還在繼續研究降低市場成本問題。其中交易手續費近期有望進一步減少。不過,此次交易監管費下調,很可能像上次下調交易經手費及過戶費一樣,普通投資者并不能直接受益。雖然《通知》稱,交易監管費為證監會向交易所收取,但實際上都是投資者負擔。而且兩個交易所對誰是最終收取對象的說法也不一樣。
上海證交所網站“收費及代收稅費一覽表”(6月1日更新)中并沒有“交易監管費”,只有“證管費”一說,證管費的最終收取對象為“會員”,即券商。而深圳證交所的“收費(及代收稅費)明細表”未明確最終收費對象,只是顯示交易監管費為代證監會收取,“包含在傭金之中”。而傭金為券商向投資者收取,以此推論,交易監管費的最終收費對象應為投資者。如果按深交所所說,交易監管費包含在傭金之中,在目前大部分投資者與券商協商確定傭金的情況下,交易監管費的下調,只會降低券商的成本,而不會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
目前,投資者買賣股票的成本由4部分構成:傭金、經手費及過戶費、監管費、印花稅。在此次降低監管費之前,今年4月30日,證監會曾宣布降低股票經手費及過戶費,總體降幅為25%。不過,絕大多數券商“截留”了這一收益,普通投資者并未享受到這一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