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在醫生告知陳桂馨腦死亡時,番禺王杰豪三姐弟開始了捐贈媽媽的器官之旅。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指出,目前使用腦死亡者的器官進行移植屬非法行為。
國家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前日在廣州出席《全國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峰會》表示,腦死亡是科學的進步,已有89個國家和地區對腦死亡做了立法。衛生部起草完成了腦死亡標準,但立法工作還有待于全國人大決議。昨日黃潔夫進一步指出,中國尚未對腦死亡進行立法,目前使用腦死亡者的器官進行移植屬非法行為。
至今為止,全國已有24位腦死亡患者捐贈了106個器官,救助了100例患者。中國《腦死亡法》未出臺,腦死亡后實行器官捐贈合法性爭論不休。《腦死亡器官捐獻全國聯合攻關項目》負責人陳忠華教授認為法無明文規定不治罪,腦死亡下的自愿無償捐贈器官不違法。
據《腦死亡器官捐獻全國聯合攻關項目》負責人陳忠華教授介紹,有13個向中國器官捐獻管理委員會提出捐獻申請的案例,或多或少因為這道檻兒最終未能如愿。陳忠華教授反復強調自己的觀點:法無明文規定不治罪,腦死亡下的自愿無償捐贈器官合情、合理、不違法。
廣東有專家稱,該條例通過后器官移植供體來源可望增加40%。有人擔心,在器官移植蓬勃發展的情況下,腦死亡的診斷會被濫用。
北京協和醫院李舜偉教授牽頭制訂的《腦死亡判定標準草案》明確,市一級以上、衛生部評定的“二級甲等醫院”以上醫院,才能開具“腦死亡證明”,器官移植專科的醫生不能診斷腦死亡。(游曼妮 胡延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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