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7日電國務院今日公布了《關于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表示,將完善包括加強管理領導,加大投入及等在內的中醫藥事業發展保障措施。
《意見》指出,應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組織領導,根據要求,編制實施國家中醫藥中長期發展專項規劃。充分發揮中醫藥工作部際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對中醫藥工作的統籌協調。
《意見》要求,加大對中醫藥事業投入,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平ㄔO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落實對公立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研究制訂有利于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制定優惠政策,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捐資支持中醫藥事業。合理確定中醫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價格,充分體現服務成本和技術勞務價值。
《意見》提出,醫療保障政策和基本藥物政策要鼓勵中醫藥服務的提供和使用,將符合條件的中醫醫療機構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定點機構范圍,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療項目、中藥品種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納入報銷范圍。按照中西藥并重原則,合理確定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中的中藥品種,基本藥物的供應保障、價格制定、臨床應用、報銷比例要充分考慮中藥特點,鼓勵使用中藥。
《意見》強調,要加強中醫藥法制建設和知識產權保護,積極推進中醫藥立法進程,完善法律法規。加強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和利用,完善中醫藥專利審查標準和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研究制訂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名錄,逐步建立中醫藥傳統知識專門保護制度。加強中藥道地藥材原產地保護工作,將道地藥材優勢轉化為知識產權優勢。
《意見》最后表示,將加強中醫藥行業管理,加強中醫藥行業統一規劃,按照中醫藥自身特點和規律管理中醫藥。推進中醫藥信息化建設,建立健全綜合統計制度。推進中醫藥標準化建設,建立標準體系,推動中國中醫藥標準向國際標準轉化。嚴格中醫藥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假冒中醫名義非法行醫、發布虛假違法中醫中藥廣告以及制售假冒偽劣中藥行為。加強地方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強化管理職能,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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