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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今年將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導、多渠道籌措的大病救治基金,增強居民大病救治能力和保障水平,并首先應用于城鄉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難群眾的大病救治。
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吉林省城鄉居民大病救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吉林省要求2013年,各市、縣級財政按照每人5元的標準,省財政按照1∶1的比例進行配套,建立大病救治基金。
基金首先應用于對全省城鄉低保人群和其他困難群眾的大病救治工作,同時作為大病救治風險資金。(記者劉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