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創業小額貸款對象擴大
鼓勵高校將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作為選修課引入高校課程體系。對在校內設立學生創業教育學院或創業輔導中心,有效開展學生創業指導服務的在甬高校,由市財政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資助。
對自主創業的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的對象擴大到持有《未就業畢業生登記證》的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經創業培訓考核合格的,貸款額度可放寬到8萬元;能提供有效抵(質)押物進行反擔保的,貸款額度放寬到15萬元;3名以上(含3名)畢業生合伙經營解決就業的,貸款額度放寬到最高不超過25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借款期滿,按期還款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貸款貼息,由當地財政據實給予全額貼息。另外,在甬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自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交登記類、管理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
困難生每月生活補助800元
對城鄉困難家庭中申領助學貸款完成學業的寧波生源登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城鄉低保和零就業家庭、特困職工家庭的寧波生源高校畢業生,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優先幫助其實現就業。對困難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各高校要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的求職補助。全市各級行政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考試費用和體檢費用。從2009年起,困難家庭未就業畢業生臨時生活補助標準從每月500元提高到每月800元。
實施萬名畢業生見習計劃
從2009年起,全市將組織實施“萬名高校畢業生(含高校在校學生)見習計劃”。絕大部分縣(市)區每年至少承擔1000名高校畢業生(含高校在校學生)見習的政策資助,并力爭畢業生見習后就業率達到80%以上。鼓勵見習基地和廣大企事業單位吸納畢業生見習并優先錄用見習畢業生。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所在地政府給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補助。為鼓勵用人單位積極吸納畢業生開展見習,對當年接收10名以上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不少于三個月見習的見習單位和見習基地,每接收一名寧波生源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見習,當地財政給予200元的見習工作補助。
登記未就業可享受技能培訓
適當提前未就業畢業生的登記時間。寧波生源高校畢業生離校后尚未就業的,近期即可到生源地政府人才服務中心辦理未就業登記,并享受人事代理、就業指導、就業推薦、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系列服務。原來規定未就業畢業生要畢業半年后才能辦理未就業登記,現在是一畢業就可辦理,這樣能讓畢業生盡早享受到政府的各項就業扶持政策,有利于促進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高校畢業生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門辦理未就業登記的,視為失業登記,同時享受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提供的免費政策咨詢、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東南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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