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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固體廢物
2010年,全省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為4 641.63萬噸,比上年增加701.11萬噸,同比增加
17.79%。其中,危險廢物產生量為78.27萬噸,比上年增加20.74萬噸,同比增加36.05%。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為577.50萬噸,比上年增加488.98萬噸,同比增加了552.38%。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為3114.11萬噸,比上年增加575.29萬噸,同比增加22.65%。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量為952.12萬噸,比上年減少372.69萬噸,同比減少了28.13%。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為67.06%。
2010年,全省工業企業實施了4個工業固體廢物治理項目,完成投資額4870.5萬元,年內竣工項目3個,治理固體廢物竣工項目新增處理能力500噸/日。
2010年度吉林省各地區工業固體廢物分布圖
六、生態環境
2010年,全省生態環境狀況總體良好,局部生態環境狀況有所改善。新建成省級自然保護區
2個,分別是撫松野山參和柳河羅通山珍稀植物省級自然保護區。截止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了不同級別、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38處,保護區總面積約230.4萬公頃,約占全省面積的12.31 %。其中,國家級自然保護區13個,面積92.1萬公頃,占全省自然保護區面積的39.92%,
注:
一、公報中環境評價執行標準
水環境的監測、分析及評價主要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93)、《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區標準》(DB22/388-2004);大氣環境的監測、分析及評價主要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環境噪聲監測、分析及評價主要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二、水域功能和標準分類說明依據地表水水域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其中Ⅰ—Ⅲ類適于飲水取用):Ⅰ類主要適用于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Ⅱ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Ⅲ類主要適用于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游通道、水產繁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Ⅳ類主要適用于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Ⅴ類主要適用于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的基本項目標準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準值。
三、公報中重點環保用語解釋(一)水環境
化學需氧量(COD)是指化學氧化劑氧化水中有機污染物時所耗氧量。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
氨氮(NH3-N)是指以游離氨(NH3)或銨離子(NH4+)形式存在的化合氨。
(二)大氣環境
二氧化硫是僅由二氧化硫分子組成的氣體,是大氣主要污染物之一。二級標準濃度限值為TSP是總懸浮顆粒物的簡稱,指空氣中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100μm的顆粒物。二級標準濃度限值為0.20mg/m3。
PM10是可吸入顆粒物的簡稱,指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10μm的顆粒物。二級標準濃度限值為0.10mg/m3。
煙塵是一種固體顆粒氣溶膠。一般是在冶煉過程中由熔化的物質蒸發后凝聚而產生的。
粉塵通常指空氣動力當量直徑在7.5×10-5米以下的,在空氣中懸浮一段時間,靠本身重量可以從空氣中沉降下來的固體小顆粒。
空氣綜合污染指數,是各項空氣污染物的單項因子的指數之和。綜合污染指數數值越大,空氣污染程度越嚴重,空氣質量越差。P≤2說明空氣質量良好。
單項污染物的分指數在綜合指數中所占的比例越大,其對綜合指數的貢獻率越大,對空氣污染程度的影響越大。
(三)環境噪聲
從物理定義而言,振幅和頻率上完全無規律的震蕩稱之為噪聲。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論,凡是人們所不需要的聲音統稱為噪聲。噪聲的顯著特點是:無污染物存在,不產生能量積累,時間有限,傳播不遠,不能集中治理,振動源停止振動則噪聲即消失等。噪聲主要來源于交通工具、工廠機器設備、建筑施工和人們的社會、家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