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哈爾濱市勞動部門獲悉,哈爾濱市勞動部門、市建委近日與全市200余家勞務公司簽訂《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承諾書》,規定如勞務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將加付應支付金額50%-100%的賠償金。
據了解,勞務公司是取代包工頭為建設施工企業提供勞務的工程分包單位,在2006年勞動部門受理的農民工欠薪投訴案件中,勞務公司拖欠農民工工資占較高比例。
《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承諾書》明確了勞務公司招工備案、勞動合同簽訂、繳納社會保險費等責任,以及相應的處罰,如:不備案每招用1人將被處以500元罰款,拖欠工資將按照應付金額的50%-100%加付賠償金。(王建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