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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一詞源于仿冒名牌的“山寨手機”,初指模仿主流品牌產品外觀或功能的一種制造業現象,其核心是“形似而神不同”的模仿。從社會文化角度看,“山寨現象”也許尚有反映大眾化意識,順暢民意表達等意義。但在軍事領域,卻是應當高度警惕的消極因素。特別是按綱施訓,更必須堅決拒絕“山寨現象”。因為“山寨現象”不僅是訓練領域形式主義的集中表現,還會讓部隊付出犧牲戰斗力的沉重代價。
維護新大綱的權威性。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新大綱是指導新形勢下軍事訓練的基本法規,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和指導性。“山寨”訓練無視新大綱的嚴肅性和法規地位,有的態度消極,只求走過場,應付檢查,敷衍搪塞,使訓練無序無效;有的法規意識淡弱,隨意性大,各自為戰,破壞了軍事訓練發展的整體性和協調性。必須深刻認識“山寨”訓練的危害,嚴格按照大綱規定的內容、時間、條件、標準組織實施軍事訓練,實現軍事訓練水平的整體躍升。
把握軍事訓練的客觀規律。新大綱的內容體系、訓練方法、訓練條件、考評標準等,都是對信息化條件下軍事訓練特點規律的科學把握和認識。而“山寨”訓練背離新大綱的科學本質,不按規律組織訓練,盲目求新,熱衷于華而不實的“新點子”、“新花樣”,把軍事訓練作為“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熱衷于做表面文章,虛報浮夸。須知,今天能“山寨”式的訓練,明天卻無法“山寨”式的打贏戰爭。只有嚴格按新大綱施訓,才能使軍事訓練穩步扎實地向前推進。
追求軍事訓練高效益。信息化條件下軍事訓練動用資源巨大,更須確立質量效益就是戰斗力的思想。如果任由“山寨”訓練搞“變通”,降低訓練標準和難度,簡化訓練程序;“練為看、演為看”,避難就易,打“擦邊球”;或在老教案、舊訓法上搞信息化“包裝”,穿新鞋走老路,結果不僅浪費資源貽誤時機,打起仗來還要付出兵敗國亡的代價。因此,必須切實把戰斗力作為衡量軍事訓練效果的唯一標準,對軍事訓練實施全過程全要素精細管理,切實提高訓練資源的使用效益。 (張建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