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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一份文章指出,按照世衛組織的標準PM2.5超過10微克/立方米就會對人體造成傷害,而中國的平均濃度在30微克以上,山東和河南的濃度值尤其高。有國內專家表示:監測體系、方法不同,難以做出評價。(2月5日《海峽都市報》)
以監測體系、監測方法不同來回應國外的研究報告,很難服眾。方法不同可能導致誤差,只能說明方法本身有優有劣,監測結果仍然可比較。
事實上,從北京已經公開的數據來看,2月2日均值23微克/立方米(最低值3微克/立方米,最高值72微克/立方米),與該研究報告中圖表顯示的北京PM2.5濃度值在30.01到40.00之間的結果,并沒有太大反差。
既如此,為何此研究報告與國內各地公布PM2.5數值引發的反響不一樣呢?其根本原因在于兩者的標準不同。研究報告引用“世界衛生組織標準”,PM2.5超過10微克/立方米即為污染,因此得出了國內絕大部分地區PM2.5超標的結論;而我國正在修訂中的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規定PM2.5日均濃度限值為75微克/立方米。很顯然,二者相差數倍。
所以,對中國多地PM2.5超標結論的爭議,說到底應該歸結為對PM2.5標準的爭議。到底哪個更科學,無疑應該成為首先解決的困惑。標準落后帶來的傷害,食品安全領域已經被多次曝光。在因為標準落后帶給民眾健康傷害的同時,也透支著民眾對國內整個食品安全的信心。剛剛起步的PM2.5監測,千萬別再重蹈標準落后的覆轍走入誤區。
制定科學合理的標準,理應和數據的監測與公開受到同等重視。劉楚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