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收入認定標準根據市民收入變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目前,廉租房受益面擴大政策試點區域內可申請廉租住房的收入認定,已調整為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含600元)。記者從昨天召開的上海2007年世界人居日紀念活動上獲悉,這一辦法已在全市分步實施,而廉租房受益面擴大政策年內將擴大到中心城區各街道,明年力爭覆蓋全市。
上海自2000年實施廉租住房制度以來,一直按住房和收入的“雙困”標準認定廉租對象。其中家庭人均居住面積的認定標準最初為5平方米以下(不含5平方米),經2003年先后兩次放寬,目前為7平方米以下(不含7平方米)。
據悉,廉租住房的配租方式實行住房租金補貼和實物配租相結合,主要采取租金補貼。近期,市政府已提高了租金補貼的標準。此外,有關方面已經建立起一套新的收入、面積核對機制,確保擴大廉租住房政策過程中的公開、公平、公正。截至今年8月,全市已有2.53萬戶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
喜領廉租房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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