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河南安陽殷墟,是全國重點保護文物單位,同時,也是世界文化遺產。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殷墟的核心保護區范圍內,禁止建設與文物保護無關的項目,重點保護區內,只有征得文物局的同意,并履行相關報批手續之后,才能動工建設。
不過,記者近日在當地調查時卻發現,就在殷墟重點保護區及核心保護區內,出現了正在開工建設的商品房、小產權房等名目繁多的建設項目。而這些違法開工建設的房產,大多都披上了“解決核心保護區內困難群眾住房”的外衣。這些違法建設,是怎么上馬的?殷墟管理機關、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在其中又扮演了什么角色?
流淌了3000多年的洹河,在河南安陽扭了扭身子,劃出一道S形。殷墟,就抱著這個巨大的S,埋在洹河兩岸,直到上個世紀初被發掘。
殷墟的發掘,確證了商王朝的存在,這里發現的甲骨等大量文物,也將我國有文字記載的歷史,向前推進了數百年。2006年,殷墟被聯合國科教文組織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大司空村,就在殷墟重點保護區范圍之內。村子西邊,扎著一個售樓處:新村花園。門口三面彩旗,寫著:花園新村商品房。售樓處門前的宣傳畫上,有這樣的描述:大司空新村花園(城中村改造)項目是安陽市殷都區城建重點項目,地處國家大遺址公園核心區。
售樓處的孫經理說,新村花園名義上是安置房,而實際上,第一期全部是商品房:
記者:這是老百姓的安置房還是?
經理:安置房
記者:能辦房產證不能?
經理:只有商品房,你才能辦按揭,將來我們統一給你們辦(房產證)。
記者:你這是大產權?
經理:商品房!一期是商品房。
根據我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的,必須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在批準前,應當征得國家文物局的同意。
孫經理說,新村花園也經過了國家文物局的同意,只是,報給文物局的,是當地居民安置房:
記者:你這叫安置房?
孫經理:它不是。這是報文物局的手續,國家文物局它得批一下。因為咱這個位置是在大遺址公園里面。
記者:就是說報的是以安置房(的名義)來報的?
孫經理:對,以安置房的名義報的。文物手續上和規劃不太一樣。
記者:安置房是寫給文物局看的?
孫經理:確實有實際困難,因為大遺址公園里不準建房,但總得有住的地方啊,基本上(困難群眾)就安置到二期里面了。
對此,殷都區副區長王學軍明確表示,新村花園安置房項目,是國家文物局和安陽市政府,為了統籌解決保護區內部分群眾住房困難而采取的集中解決辦法,決不允許搞商業開發:
新村花園就必須走集中安置。要是抱著商業開發去賣房子,而不是解決保護區內困難(群眾的)房子,馬上給他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