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科消息:近20個非洲法語國家28-29日在巴馬科召開關于保護兒童權益問題的部長級會議,通過了保護兒童權益的21條指導原則。
與會各國將根據這些指導原則改進各自的相關立法,加強維護兒童權益,逐步根除割禮、強迫婚姻和使用童工等社會現象。根據指導原則,強迫婚姻應被視為無效,在強迫婚姻情況下發生的性行為應以強奸論處,強迫兒童乞討也應被視為違法。指導原則還規定禁止18歲以下的未成年者參與武裝沖突。此外,根據指導原則,即便侵犯兒童權益的行為發生在別的國家,違法者也應受到本國法律制裁。
非洲國家在兒童保護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差異,制定保護兒童的指導原則將有利于各國相關法律的協調。
馬里婦女、兒童和家庭事務部長捷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強對兒童權益的保護僅有法律是不夠的,還必須努力解決貧困問題。童工現象很大程度上是貧困造成的。
新華社 200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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