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天津舉行的“貫徹《未成年人保護法》學校與家庭責任”學術論壇上,有關專家忠告說,父母不能以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為由,侵犯孩子的隱私權。
談到未成年人的隱私權,一些家長會說“小孩有什么隱私權?”而且總是把“隱私”與成年人“見不得人”的事聯系起來。對此,天津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秘書長關穎表示,未成年人雖然年齡小,心理、生理上都不夠成熟,但他們一樣擁有自己的個人空間,如信件、日記、電子郵件等,純粹屬于私人所有的個人空間、個人生活和個人秘密,就是實質上的隱私。
關穎指出,在處理與孩子的關系上,許多父母受中國傳統觀念的影響,很容易形成這樣的認識誤區:認為孩子是屬于自己的,無論在生活上還是思想行為上都依附于自己,孩子在自己面前沒有隱私可言,自己有權知道子女的一切情況。
事實上,孩子是一個獨立的人,有作為一個公民的權利。父母是孩子的監護人,教育保護未成年人既是父母的權利也是義務。為了孩子的學習、成長,難免會涉及孩子的一些隱私,但許多父母往往只強調自己的權利,而忽略未成年人的權利,以保護孩子的健康成長為由,有意無意之中侵犯孩子隱私權的情況時有發生。
現實生活中,一些父母總是這樣說:如果父母對涉及孩子的日常生活、社會交往、思想和情感方面的情況都不了解,保護和教育孩子的權利如何行使、義務如何履行?
關穎認為,正是這種冠冕堂皇的理由,使得父母對未成年人的隱私權視而不見,使得社會模糊了父母的侵權行為與合法行為的界限。我們應當有這樣的認識:法律保護所有的合法權益,每一種權利都是平等的,不能為了實現一種權利而去侵犯另一種權利,父母對孩子的監護、教育權固然重要,但未成年人的隱私權同樣不容忽視。
專家表示,保護孩子的隱私權與對孩子的監護、教育并不矛盾,如果父母多掌握一些了解孩子和與孩子溝通的辦法,就沒有必要一定要通過窺探、披露孩子的隱私去了解自己的孩子、教育自己的孩子。(記者 周潤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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