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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廣州6月17日電 (記者 陳國華)廣東省政府17日召開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廣東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草案)》的議案,并將提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這是該省首次以立法的形式將扶貧政策固定下來,以促廣東省盡快摘掉“最窮的人群在廣東”的帽子。
會議指出,深入扎實推進扶貧開發,對廣東省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具有重大意義,必須抓緊抓好。此前,廣東省扶貧開發探索和積累了雙轉移扶貧和“雙到”扶貧以及對口扶貧、搬遷扶貧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辦法和經驗。
會議認為,通過立法,將這些好經驗、好做法以地方性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將扶貧開發納入法制化軌道,是促進扶貧開發工作的必然要求。
據了解,《條例(草案)》明確了廣東省確定扶貧開發對象的標準和程序、扶貧開發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扶貧開發的具體措施、扶貧開發項目監督管理等內容。
作為中國經濟強省,廣東省經濟總量已連續24年穩居全國第一。當前,廣東的經濟總量已趕超了香港和新加坡,創造了比亞洲“四小龍”經濟起飛時期發展速度更快、時間更長的經濟奇跡。但是,廣東區域發展不平衡、貧富差距大的問題也在中國最為突出,甚至出現了“全國最富的人群在廣東,最窮的人群也在廣東”的現象。
據廣東省民政廳的數據,目前廣東全省還有70萬戶316萬農村貧困人口,占全省農村人口的6.14%,高于全國4.6%的貧困發生率。
在此背景下,廣東自2010年起,將每年的6月30日為“廣東扶貧濟困日”,計劃利用五年時間,徹底解決農村人口的貧困問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