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近日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農資市場價格監管。規定對化肥經營環節實行價格差率控制,從出廠到零售綜合經營的價格差率不得超過7%。
當前,重慶市農資市場形勢十分嚴峻,部分地區尿素、碳銨價格已分別突破2100元/噸和700元/噸,且呈繼續上揚的態勢。
近日,重慶市政府將兩個化肥品種納入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將合成氨年生產能力30萬噸以下化肥生產企業生產的尿素的出廠中準價及浮動幅度列入重慶市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方式,其出廠中準價水平執行大型尿素生產企業出廠中準價,上浮幅度為10%,下浮不限。將碳酸氫銨出廠價格列入重慶市地方定價目錄,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方式,其出廠價格由各區縣價格主管部門根據市場供求和生產成本制定。
重慶市對化肥經營環節實行價格差率控制,從出廠到零售綜合經營的價格差率不得超過7%(包括銀行貸款利息、管理費、倉儲費等流通環節發生的間接費用)。規定化肥生產企業及其銷售部門為其他化肥批發企業供應的化肥,只能執行出廠價格,但實行送貨制或于生產企業以外的供貨地點提貨的,可加收直接運雜費;化肥生產企業及其銷售部門直接銷售給化肥零售經營者,可以執行批發價格;化肥生產企業及其銷售部門直接設點銷售給農民,可以執行零售價格。允許符合農資流向的批發企業進行轉批發,但兩級批發企業只能共同分配2.5%的進銷價格差率,不得層層加價銷售。
(記者 郭立)
新華網 200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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