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記者在中國記者網的“記者證查驗系統”中找到的蔡國海的記者證資料。譚辛鵬制圖
至少有4名中央級媒體記者被封口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調查,在此次礦難中,領取封口費的記者絕大多數為真記者。一位知情者說,前來“采訪”的記者都是奔著縣委宣傳部去的,假證有可能騙倒礦主,但絕不可能騙倒宣傳部的人。
2010年1月20日,蔚縣縣委宣傳部一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證實,對前來“采訪”蔚縣礦難的記者,他們對記者的身份都進行了仔細核實,并進行登記。當時有哪些媒體,哪位記者來“采訪”過,蔚縣方面有一個名單,但這位工作人員以“敏感”為由,拒絕向記者透露具體名單。
這名工作人員介紹,前來索要錢財的大多為小報小刊記者,有些還是常來蔚縣“采訪”的熟面孔,但在前來“采訪”的記者隊伍中,至少有4家中央級媒體的記者。
相比小報小刊的記者,這些頂著“中”字頭媒體的記者分外難于應對。余德洪稱,“有的去北京三四次才解決”。
此外,余德洪的筆錄顯示,李家洼礦難發生后,××電視臺×套、××數字電視臺、《農民日報》、《中國產經新聞報》等中央級媒體的記者曾前來采訪,高占俊曾就此事專門向其匯報,原因是“要價特別高”。
在已被媒體公開曝光的收取蔚縣方面封口費的記者中,《農民日報》河北記者站站長李俊奇備受關注。
2008年8月7日,李俊奇駕車前往蔚縣,與事先到達的該站通訊員耿為民匯合,并到礦上進行了走訪。隨后,李俊奇到蔚縣縣委宣傳部,稱得到相關舉報,要求對礦難事故進行采訪。蔚縣縣委宣傳部新聞科科長沈建明接待了二人,稱“縣里已成立調查組,情況不明,領導正忙于工作,顧不上接待。”李俊奇臨走時留下名片言稱要對此事進行報道。
8月12日,為使李俊奇不對礦難進行報道,蔚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高占俊、南留莊鎮司法所的馬俊和礦主之弟李向奎前往北京。
電話聯系后,高占俊三人與李俊奇在農民日報社附近的一家飯店見面。高提出希望李俊奇不要報道此事。李俊奇答復,“發生這么大的事兒,你們縣領導也不重視,回去讓你們縣領導來和我談吧。”
8月16日,高占俊三人再次到北京找李俊奇,并再次提出“不要報道礦難”的請求。
李俊奇在報社辦公室與高占俊見面,并稱“這事須經報社領導同意”。
“請李站長給報社領導多美言美言。”高占俊說。
“光說說能行?”李說。“那縣里能做點啥?”高問。
“不行就訂兩三千份報紙吧,需要五六十萬元。”李說。
高占俊以“需向縣領導匯報”為由返回蔚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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