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5日發布了自主創新基礎能力建設“十一五”規劃,提出要建設12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組建30個左右國家科學中心和國家實驗室,建設和完善300個左右國家重點實驗室。
根據由發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聯合制訂的這項規劃,“十一五”期間國家將重點建設散裂中子源、強磁場裝置、大型天文望遠鏡、海洋科學綜合考察船、航空遙感系統、結冰風洞、大陸構造環境監測網絡、重大工程材料服役安全研究評價設施、蛋白質科學研究設施、子午工程、地下資源與地震預測極低頻電磁探測網、農業生物安全研究設施12項重大科技基礎設施。
規劃提出,“十一五”期間將在信息、生命科學、空間、海洋、納米及新材料等戰略領域,組建30個左右設施先進、規模效益明顯、創新能力強、開放程度高的國家科學中心和國家實驗室。在學科交叉廣泛和創新日趨活躍的研究領域,建設和完善300個左右國家重點實驗室。
“十一五”期間,國家將以加快信息、生物等高技術產業發展,推進國民經濟信息化進程,培育產業核心競爭力為目標,在核心電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集成電路和軟件、下一代網絡、新一代無線移動通信、信息安全、重大新藥創制、重大傳染病防治、現代中藥等領域,建設若干支撐產業核心技術研發的設施。
為實現規劃提出的目標,國家將加大公共財政對基礎性、公益性和戰略性研究開發設施的投入;加強國家投資對社會資金的引導;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加大對企業研究開發設施投入的稅前抵扣,對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研發設施減免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記者 劉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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