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雙方一致認為,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達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并保持加速發展的良好勢頭,已成為維護兩國利益、促進世界和平與穩定的重要因素。雙方重申發展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是各自外交政策的優先方向。雙方將本著《中俄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原則和精神,堅定不移地深化兩國戰略協作和務實合作,共同應對新威脅和新挑戰,促進共同發展繁榮,推動世界多極化和國際關系民主化進程。
雙方重申,支持對方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所采取的措施。
俄方重申其在臺灣問題上的一貫原則立場,認為臺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承諾不與臺進行任何官方接觸和往來。俄方支持臺海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中國和平統一大業。
中方支持俄方為維護高加索地區和平與穩定所作的努力。
雙方堅決譴責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表示將繼續加強中俄在雙邊和多邊框架內打擊“三股勢力”的合作,落實《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上海公約》,共同促進本地區的和平與安全。
雙方高度評價兩國執法合作,將繼續加強兩國執法部門間合作,共同打擊毒品走私、經濟犯罪、非法移民及其他跨國犯罪,有效保護兩國公民的合法權益。
三
雙方對兩國經貿合作現狀給予客觀評價,認為,在國際金融和經濟危機帶來的前所未有的困難條件下,通過雙方共同努力,中俄經貿合作整體保持不斷擴大和深化的勢頭,重點領域合作有所突破。盡管雙邊貿易受經濟危機影響有所下降,但兩國在各自對外貿易關系中的重要性上升,貿易結構逐步改善,俄機電產品對華出口增長。投資合作取得進展,雙方在俄境內木材深加工、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合作項目增加,能源合作尤其是石油領域合作取得長足發展。
雙方將采取有力措施,深化經貿、科技等領域務實合作,攜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本國經濟發展,實現共同繁榮。為實現這一目標,雙方商定:
(一)研究和制定拉動貿易額增長的新舉措,及早扭轉貿易額下滑局面,反對各種形式的貿易保護主義,努力實現雙方確定的到2010年的貿易額增長目標。進一步為雙方商品進入對方市場創造長期穩定的條件,減少貿易和技術壁壘,促進改善貿易結構,大力推動機電和高技術產品貿易。
中方啟動設立促進中俄機電產品貿易專項資金。雙方同意加強相關產業合作。
(二)雙方積極評價兩國投資合作取得的進展,表示將切實組織好兩國元首批準的《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實施工作;進一步扶持正處于實施階段的投資項目;加大力度鼓勵中國企業向俄羅斯經濟特區投資,以及俄羅斯企業向中國經濟特區投資;加強中俄投資促進會議機制框架內的合作;在基礎設施建設、加工制造、高技術、能源和資源開發等雙方共同感興趣的領域,進一步拓展新的投資合作項目與合作方式。
(三)規范雙邊貿易秩序,推動其健康持續發展。雙方高度評價中俄海關合作分委會第一次會議取得的積極成果,認為積極開展規范通關秩序、提高海關監管效率、打擊走私違法等方面的合作是中俄海關部門當前和今后的主要任務。雙方商定,盡快啟動中俄海關信息交換試點工作,開展中俄海關價格信息交換合作,加強中俄海關執法合作,加大中俄海關貿易統計合作力度,互相交換與辦理海關通關手續有關的單證樣本,充分發揮兩國海關院校的作用,為企業提供海關通關和監管方面的政策宣講、通關知識培訓等服務,使其遵守外貿和海關法規,推動使用先進檢查設備,共同研究“經認證的報關企業”互認合作和向收貨人簽發進口貨物“報關單證明聯”制度等,有效維護進出口企業合法權益,進一步促進中俄貿易發展。
(四)雙方指出,中俄地區間合作取得新突破,對兩國關系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雙方將全力落實兩國元首2009年9月23日批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東北地區與俄羅斯聯邦遠東及東西伯利亞地區合作規劃綱要(2009-2018)》,為此雙方將確定協調落實綱要的辦法。
(五)雙方高度評價兩國能源合作取得的重大突破。
雙方認為,中俄原油管道開工建設標志著雙方在石油領域進入長期戰略合作的新階段,并相信中俄兩國企業將全面落實業已簽署的一攬子協定。
雙方指出,應積極推進天然氣領域合作,將根據2009年6月簽署的《關于天然氣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推進中國自俄羅斯進口天然氣項目。
雙方認為,修建電網、發電設施以及變電站將有助于加快落實由俄羅斯向中國輸電的項目。
雙方將根據《中俄關于煤炭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支持雙方企業在煤炭資源開發及加工轉化、煤炭及煤機貿易與服務、煤炭設計等優先領域開展合作。
(六)雙方認為核能領域合作是兩國經濟合作的優先方向之一。
雙方責成授權單位加快商簽關于共同建設田灣核電站二期工程的文件。
雙方對鈾濃縮工廠建設項目的高水平合作表示滿意。
雙方將繼續在核電、軍轉民、核科技、核安全等領域開展合作。
(七)雙方對兩國在民用航空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將進一步促進民用航空技術領域的互利合作,為該領域合作創造有利條件。
(八)雙方高度評價航天領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將推動落實中俄2010-2012年航天合作大綱,推動落實基礎航天研究(月球及深空探測)、衛星對地觀測、基礎元器件及材料、導航設備元器件等項目。
(九)雙方對中俄科技領域合作表示滿意,將深化中俄高技術和創新領域合作,實施具有投資和市場潛力的聯合創新項目,共同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大力推進納米技術合作,加強尖端科技領域其他重點項目合作,推進兩國地區間科技合作。
(十)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通訊和信息技術領域開展的合作。雙方將在實施一系列共同項目上深化合作,包括在邊境地區開展通信業務合作,改造并鋪設新的通信線路,加強兩國信息技術領域相互協作。雙方將繼續努力,爭取在2010年底前完成“中俄兩國頻率清單”內列入的模擬電視和FM調頻廣播臺站的頻率指配協調工作。雙方責成兩國主管部門繼續就協調衛星頻率進行合作,包括聯合測量信號。雙方歡迎對在戈爾諾阿爾泰斯克-阿列套地區開設中俄邊境光纜通道進行可行性研究和在兩國邊境地區建立新的郵政交換點。
(十一)雙方對中俄林業合作進展表示滿意,愿在落實和總結中俄林業一期規劃基礎上,確定后續規劃編制等下一步工作方向,包括在建設俄境內林業交通基礎設施、開辦原木采伐和深加工企業等領域加強投資合作。
(十二)雙方同意進一步推動交通運輸及交通基礎設施領域合作。
雙方同意大力提高兩國間鐵路貨運量,繼續采取措施提高運輸量。
雙方對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在黑龍江同江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猶太自治州下列寧斯闊耶(俄羅斯聯邦)地區共同建設和運營跨黑龍江(阿穆爾河)界河鐵路橋協定》的進展情況表示滿意。
雙方將采取切實措施,盡快落實中俄兩國政府關于修建黑河-布拉格維申斯克公路大橋的協定,繼續研究在洛古河-波克羅夫卡地區建設跨黑龍江(阿穆爾河)界河公路橋的可能性。
本著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精神和互利合作的原則,雙方將努力解決擴大兩國特定航空企業在兩國間及第三國飛越權的問題。
(十三)雙方認為,財政和金融合作是中俄經濟合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將繼續利用中俄財長對話機制,加強在宏觀經濟、財稅與金融、重大國際經濟問題上的政策溝通與協作,共同應對全球金融危機。
(十四)雙方滿意地指出,兩國商業銀行間合作及邊貿本幣結算業務穩步發展,貿易融資繼續拓展,項目融資成果豐碩,銀行卡領域的合作不斷加強。
雙方將深化金融、投資和保險合作,研究進一步拓展雙邊本幣結算業務。
(十五)雙方積極評價兩國在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合作,將繼續拓展和深化該領域有關合作。
(十六)雙方將繼續不斷推進反壟斷及競爭政策領域的雙邊活動,特別是在落實1996年4月25日簽署的《中俄政府間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領域交流合作協定》框架內,積極推動在廣告競爭法律適用領域開展地方間合作。
(十七)雙方將加強在標準、計量、認證、檢驗監管等方面的合作。雙方認為有必要積極解決食品安全問題,并全面加強衛生檢疫、動植物檢驗檢疫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的合作。
(十八)雙方高度評價兩國環保領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并指出,環保合作發展迅速,已成為中俄戰略協作伙伴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共同建立了環保合作機制,為解決該領域存在的問題奠定了基礎。雙方將加強環保分委會與中俄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聯委會在相關事項上的協調。
雙方將繼續聯合監測跨界水體水質,充分利用兩國跨界突發環境事件通報和信息交換機制,加強在應對跨界突發環境事件方面的合作。
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在跨界自然保護區和生物多樣性保護方面的合作,加快黑龍江流域跨界自然保護區網絡建設戰略草案的制訂工作。雙方有關部門將盡快就《中俄候鳥和棲息地保護協定》草案及其附件進行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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