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泛聽取政府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意見基礎上制訂的《華東電力市場試點方案》日前獲得國家電監會的首肯并正式印發,根據方案,華東電力市場將于明年一季度開始模擬運行,經試運行并總結完善后轉入正式運行。
華東電力市場包括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和福建四省一市,按照“安全穩定、協調發展、開放透明、積極穩妥”的原則,華東電力市場建設將分三期實施,一期采用統一競爭、分區控制、協調運作的模式;二期實現區域內的統一運作、統一控制;三期在售電環節引入競爭機制,建立完善配套的華東電力市場體系。
在交易方式上,華東電力市場在運作初期將采用合約交易為主、現貨交易為輔的方式。交易類型主要包括年度合同、月度合約競價、日前現貨競價和實時平衡。建立華東電力調度交易中心和?。ㄊ校╇娏φ{度交易結算中心,月度合約競價和日前現貨競價在大區平臺上進行,年度合同和實時平衡在?。ㄊ校┻M行。市場運作初期,實行單一制電價加有限競爭模式,具備條件時再轉入兩部制電價。
針對目前華東地區電力供需偏緊的形勢,以及華東電力市場建設初期配套改革尚不能完全到位的實際情況,試點方案還設置了4條保證市場安全運作的措施:一是采取有限競爭,初步確定競爭電量僅占全年發電量的15%;二是設定市場最高限價;三是實行市場干預和終止;四是建立市場平衡賬戶,由電力監管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按規定監督使用。(張建松)
新華網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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