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香港居民陳金霖從浙江省工商部門領到了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這是浙江省首次頒發港澳居民申領的個體戶營業執照。
同批申領的還有十九位香港居民,他們都是根據二00五年起港澳居民可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新政策,向浙江義烏市工商局提出申請的。
根據內地與港、澳簽署的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的有關協議,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在內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申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貿主管部門審批,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內地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予以登記。
中國改革開放后,浙江省出現的第一家外商投資企業就是由港商投資設立的。到二00四年底,浙江省一萬七千七百九十三家外商投資企業中,由港澳投資者投資設立的占到了百分之三十二點三,港澳在浙江省的投資一直穩居外資首位。(袁胤)
中新社 200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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