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政策不到位民間投資不踴躍
福建省發改委課題組最近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福建創業投資發展緩慢,很大程度滯后于該省發展高科技產業、實現科技成果產業化、提升產業結構的預設目標。這種滯后體現在資本量小、可投資項目少、鼓勵及促進創投的政策措施少以及創投企業得不到政府扶持等方面。
有關專家指出,發展滯后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政府在資金以及政策層面的帶動引導不充分,因而未能形成“政府推動、各類主體踴躍投資、創業投資市場初步活躍”的態勢,創投業一直處在相當初級的階段。
據有關數據顯示,目前福建省各類創業投資及相關機構約12家,僅居全國第14位,創業資本的規模也很小。在福建創投企業中,福建華興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興創投)的注冊資本最多,為1.01億元。其它的如福建留學人員創業園投資有限公司3000萬元,廈門高新技術創業投資公司(以下簡稱高新創投)3000萬元,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深圳大鵬證券發起的創業投資公司為3000萬元,廈門廈大建南科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3500萬元,廈門民辦科技投資公司2600萬元,廈門松濤創業投資有限公司2600萬元。與在2003年資本總規模就已超過100億元的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無法相比,也與福建在全國占有的較高經濟總量不匹配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差距較大。
從現有12家創投企業的投資構成看,福建創投業的投資互動體系遠未形成,政府對民營創投的資金支持顯得非常不到位。
華興創投和高新創投兩家由政府創辦,其股本均由政府財政出資和國有法人單位出資,沒有吸收企業資金、金融機構資金、境外資金和個人資金等非政府資金。如華興創投,系由福建華興信托投資公司作為政府出資的產權代表及主發起人,聯合福建省投資擔保公司、福建省國有資產投資營運有限公司共同發起設立,其股權結構為:華興集團出資7500萬元,占74.2574%;福建省投資擔保公司出資2500萬元,占24.7525%;福建省國有資產投資營運公司出資100萬元,占0.9901%。廈門高新創投也是由政府全額出資組建的創投公司。
其余10家創投企業則幾乎沒有從政府投入的資金中分得一杯羹。目前,福建省各級政府對創業投資的實際投入僅0.6億元,其中高新創投0.3億元,華興創投0.3億元。
專家指出,創投企業資本構成如此單一,是福建創投資本規模小的直接原因。政府創辦的創投企業以政府資金投入為主,創業投資無法形成良性循環,自然也無法做強、做大;由民間創辦的創投企業則得不到政府資金的支持。這說明,福建還沒有形成“政府出資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境內外投資相結合”的多元化的創業資本來源體系。
這份調查報告還指出,福建關于創業投資的政策和法規還較少,促進本省創投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條例尚未出臺,優惠政策也較少,使得創投企業及個人無法可依、無章可循。這也導致全國各創投機構對福建的政策和法規環境評價不高,進而限制了福建創投業的發展。從《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2004》的創業投資機構對不同地區的政策評價中,福建在20個省、市中僅名列第17位。
為促進福建創投業的發展,福建省發改委在這份調研報告中提出了諸多建議以及具體的政策設想。
報告建議由發改委牽頭省直有關部門提出《福建省鼓勵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的若干意見》,由省政府頒布施行,以推動福建創投業形成“政府推動、各類主體踴躍投資、創業投資市場初步活躍”的局面,并建議盡快成立福建創業投資協會。
在優惠政策方面,發改委還建議,可比照高新技術企業,實施所得稅“免二減三”;對創投項目,經認定為高新技術的,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高新技術優惠稅收政策;投資項目失敗賠本,允許公司從收益中免繳相當于投資額一定比例的所得稅。此外,在創業投資發展的早期,可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為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穩定的市場需求。
報告還提醒應注意政府介入創業投資活動的深度和范圍,建立政府與民間創業投資的合理分工,走“政府出資引導、民間資本為主體,境內外投資相結合”的路子。因為創投業歸根結底是商業活動而非政策性金融,如果政府介入過深過廣,便會限制民間創投活動的發展,影響民間創投的積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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