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認為,對外開放、吸引外資是我國的一項長期基本國策,也是面對經濟全球化,各國為增強本國的經濟實力而紛紛采取的策略。面對日益激烈的國際稅收競爭,我國不會也不可能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以求繼續保持中國對外資的吸引力。但新的企業所得稅法將促進對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合理化和提高我國外資利用中的技術水平和綜合水平。那種認為“兩法合一”、“兩稅合并”改革將取消對外資的稅收優惠政策的看法是沒有根據的。
兩稅合一后,內資企業適用的法定稅率將明顯下調,故目前執行低名義稅率的上市公司不會感受到明顯的好處,而執行高稅率的公司則會受益
以規范的“特惠制”取代“普惠制”
賈康介紹,我國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所得稅優惠政策,在調節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促進經濟增長、保持經濟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其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比如過去在兩套稅制、兩套優惠規定的框架下,一方面內、外資企業間明顯不公平,另一方面各自的稅收優惠都過多過濫,普惠性傾向突出而實際規則紊亂;政策目標不明確,區域性的優惠和照顧困難企業過多,沖淡了產業性目標;等等。
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就在于以政策的差別來“人為”地改善受惠者的條件,增強它的競爭能力,從而起到鼓勵、扶持、引導的作用。此番“兩稅合并”改革對優惠政策的調整,其基本出發點就是以較規范的“特惠制”取代不規范的“普惠制”,即稅收優惠政策不再泛泛地和主要按身份、按地區區別給予各類企業,而是集中在國家戰略發展和產業政策、技術經濟政策明確傾斜支持的產業、企業或企業投資活動上,一視同仁地施行,既包括外資企業,也包括內資企業,并且優惠的力度還要進一步加大,其透明度和規范性將明顯提高。
新所得稅制對外資仍有吸引力
賈康說,對于“兩稅合并”,有幾點可以明確:
一是今后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稅率如統一為25%的話,這個稅率低于經合組織國家目前的平均稅率,也低于中國周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的平均稅率,因而對外資仍有吸引力;
二是對現有的外資企業給予過渡期的照顧,在過渡期內外資仍享受中國政府承諾的優惠政策,這樣就最大限度地考慮了外資的利益而減少了對其的影響;
三是外資若進入我國鼓勵發展的產業或投資領域(如清潔生產、節能降耗、減排治污項目),將能享受到頗具力度的政策優惠,雖然這種優惠在形式上對內、外資是一視同仁的,但實際上許多外資基于自身的科技水準和對工藝訣竅的掌握,可能于相當長時期內在獲取政策優惠上面,會更具有競爭優勢。(許志峰)
中國“兩稅合并”:政策調整決不意味著政策逆轉
吸收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下去。新形勢下,要實現利用外資由“量”向“質”的轉變,并改變內外資企業差別性政策待遇的狀況
醞釀已久的企業所得稅法即將提交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由于這部法律將統一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稅率,一直被視為我國利用外資政策的重大調整。事實上,不僅是“兩稅合并”,去年以來,一系列利用外資新政策陸續亮相,遠的如去年8月六部委發布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近的如2007年開始首次將外資企業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這些政策調整都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宏觀經濟政策講求相機抉擇。環境發生了變化,政策也應及時調整。理解這些外資新政策,首先要認識我國經濟環境近些年來的巨變。
對外開放是我們的基本國策。回想當初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有企業受到國家政策的種種保護,外資進入中國的市場環境并不是很好。為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對外資企業實行了包括稅收優惠在內的許多政策優惠。多年來的實踐證明,積極合理地吸收利用外資,對我國經濟發展功不可沒。這不僅體現在彌補了建設資金的不足,也體現在引進了大量先進技術、經營方式和管理經驗,引入了國際競爭機制、國際規則和國際標準等諸多方面。
隨著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逐漸完善,市場環境逐漸好轉,稅收優惠對外資的吸引力就不像當初那么敏感和強烈了。特別是中國加入WTO已五年多了,對外資在各個領域的市場準入已全面放寬,有些準入條件和內資企業一樣。在這種情況下,統一內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制度,對外資在中國的發展不會產生大的影響。
利用外資的基本立足點是“為我所用”,即要服務和服從于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當前,我國正努力實現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利用外資政策的調整無疑也要順應這一要求。一方面,利用外資要實現由“量”向“質”的轉變。過去一些地方推行行政引資、追求外資規模、注重以外資投入拉動經濟增長,今后要更加注重外資的技術含量,外資在資源消耗、環境保護、新增就業方面的影響,利用外資與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的關系等等。另一方面,要改變內外資企業差別性政策待遇的狀況,代之以內外資企業政策一致、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進一步優化投資軟環境。
當然,政策調整決不意味著政策逆轉。吸收外資是我國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WTO規則要求對外國投資者不歧視,但并不禁止給予外國投資者優惠待遇。是否給予外資優惠政策,由一個國家或地區根據自身情況來決定。就我國而言,對于能夠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有利于環境保護與節能、有利于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外資,今后依然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這一點,在新的企業所得稅法中已經得到充分體現。 (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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