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設廳日前印發《關于切實做好住房建設規劃和住房建設年度計劃制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各地住房建設規劃要在今年6月底以前完成制定并公布,規劃期限統一調整為2008年-2012年。
《通知》要求,住房建設規劃的制定工作由各級政府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牽頭負責,房管、建設、土地、發展改革等相關部門做好配合。規劃完成后,由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上報當地政府批準、公布,并報省建設廳備案。2009年住房建設年度計劃,要在2008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
《通知》指出,制定住房建設規劃,要充分利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現有的住房現狀調查和需求預測結果,結合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合理確定住房建設的發展目標、結構比例和空間布局。各級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要逐步建立城市居民住房現狀及動態管理檔案,為科學制定住房建設規劃和住房建設計劃提供決策依據。
《通知》強調,各市、縣要認真組織實施住房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優先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確保城市新審批、新開工的住房建設,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積所占比重達到開發建設總面積的70%以上,努力滿足城市居民的合理自住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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