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2007年度
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7年12月至2008年3月,審計署對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以下簡稱貿促會)200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抽審了4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貿促會為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貿促會本級和3個二級預算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貿促會2007年度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做好本部門預算編報的組織工作,建立健全了有關制度,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預算管理與財務監督檢查不斷加強。但審計也發現了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將57 621.60萬元資金納入預算管理。
2004至2007年,貿促會未將控股的一境外投資企業收益 56889.76萬元收回境內和納入部門預算統一管理。
2007年,貿促會動用上一年度結余資金中的600.24萬元彌補經費不足,且未將其納入本年度部門預算。
2007年,貿促會未將其產權房屋拆遷補償款共計31.60萬元納入預算管理。
2006至2007年,貿促會機關服務中心未將其產權房屋出租收入100萬元納入預算管理。
(二)所屬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未辦理社團登記,違規收取考試費等共計1328.05萬元。
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是貿促會于1995年1月牽頭成立的會員性組織,但至2007年末尚未辦理社會團體登記。2003至2007年,該會在未取得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收費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組織考試、發展會員、組織培訓等活動,累計收取各項費用共計1328.05萬元。
(三)所屬北京東方華力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違規出借資本金結匯所得資金3778.50萬元。
2004和2007年,該公司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只能用于投資項目的正常生產經營開支的規定,先后兩次將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共計3778.50萬元借給中貿置業有限公司。
(四)所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以“穩定發展費”的名義申領行政事業類項目資金用于發放補貼等。
2007年,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以“穩定發展費”項目名義申請行政事業類項目并取得財政撥款250萬元,之后用其中226.04萬元(占預算撥款額的90%)支付工資性補貼、退休人員工資、職工醫療費等。
(五)所屬資產管理中心應收未收取房屋租金140.91萬元。
中國資本管理公司是貿促會出資成立的東方華力投資(香港)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2004年11月,資產管理中心與中國資本管理公司簽訂租房合同,將產權為貿促會的房屋租給中國資本管理公司使用,租期3年,租金共計140.91萬元。但截至2008年3月10日,資產管理中心一直未收取上述租金。
(六)未經報批且未按規定程序對所屬中國國際商會會館進行改制。
中國國際商會會館由貿促會于1995至2003年集中所屬企事業單位稅后利潤和事業收入15950萬元建成的,是貿促會所屬自收自支事業單位。2007年,貿促會未向財政部報批改制方案,就同亞太軒豪集團合作對中國國際商會會館進行股份制改造。在雙方未簽訂股改協議、未明確股份股權及參股雙方應承擔盈虧的責任和沒有完成清產核資及資產評估的情況下,貿促會擅自批準機關服務中心同亞太軒豪集團所屬的北京亞太軒豪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為改制對會館房屋及配套設備進行拆除和改擴建的“改造協議”,并予以實施。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要求按有關規定納入預算管理;對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未辦理社團登記、違規收取考試費的問題,要求盡快到有關部門辦理社團登記,在取得合法收費資格前停止收費;對所屬北京華力公司違規將資本金結匯所得資金出借的問題,要求貿促會責成企業如數追回違規出借款項;對所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以“穩定發展費”的名義申領行政事業類項目資金用于發放補貼的問題,要求今后不再發生此類問題;對所屬資產管理中心未收取對外出租房屋租金的問題,要求該單位及時足額收回租金;對未經報批對所屬中國國際商會會館進行改制的問題,要求立即糾正不合規行為,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貿促會應進一步加強預算編制工作,對應納入部門預算的單位和資金要嚴格按照預算法的規定統一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注重結余資金使用的效益性,避免財政資金的閑置和浪費;加大對所屬企事業單位財務監管的力度,在所屬企事業單位改制、國有資產的處置等問題上,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防止發生國有資產收入流失等問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貿促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并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貿促會召開專門會議,明確各部門的任務和責任,要求認真糾正和整改。對資金未納入預算管理的問題,正在進行糾正;對所屬國際商會中國國家委員會未辦理社團登記違規收費的問題,已責成該單位進行整改;對所屬北京華力公司違規將資本金結匯所得資金出借的問題,正在商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對所屬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以“穩定發展費”的名義申領行政事業類項目資金用于發放補貼的問題,正在商有關部門制定整改措施;對所屬資產管理中心未收取對外出租房屋租金的問題,已發出催繳函,并在近期內將與中國資本管理公司簽訂新的租房協議;對未經報批對所屬中國國際商會會館進行改制的問題,將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其他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貿促會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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