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為全面總結我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取得的成就和面臨的挑戰,明確未來幾年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提出有效的政策和保障措施,引導生豬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商務部編制了《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0-2015)》。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組織實施。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全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規劃綱要
(2010-2015年)
豬肉是我國絕大多數居民的主要肉品來源,生豬屠宰是我國實行嚴格市場準入的行業之一,承擔著服務“三農”、滿足居民豬肉消費需求、保障肉品衛生和質量安全的產業功能和社會責任。為引導生豬屠宰行業科學、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行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提高肉品質量安全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10-2015年。
一、我國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現狀
1998年《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實施標志著我國生豬屠宰行業已進入依法管理的新階段。10余年來,生豬屠宰行業發生了以下積極變化:
(一)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水平有較大提高。隨著生豬定點屠宰制度的落實,縣級以上城市豬肉供應已基本上來自生豬定點屠宰企業(包括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小型屠宰場點,下同),鄉鎮進點屠宰率近95%,私屠濫宰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食用豬肉引起的食品安全事件明顯減少。
(二)行業技術水平升級加快。全國機械化屠宰廠(場)已達到3000余家,較實行定點屠宰制度前增加了10倍,部分定點屠宰企業的生產裝備、工藝技術達到或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三)企業規模化、品牌化效應開始顯現。2008年,全國規模以上定點屠宰企業2205家,約占全國定點屠宰企業總數的10%,年屠宰量已占全部定點屠宰量的68%;一些屠宰加工企業開始實行品牌化經營,全國已有肉類注冊商標500多個。
(四)管理有序的開放式流通格局基本形成。破除地區市場封鎖取得進展,一些大型屠宰加工企業已在全國或較廣區域內配置生產資源,依托自身質量、品牌和規模優勢,運用先進流通方式拓展銷售市場,品牌肉連鎖店、專賣店、冷鏈運輸快速發展,優質豬肉產品已部分實現跨區域流通。
(五)屠宰管理法規和標準體系逐步完善。2008年新修訂的《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配套辦法已頒布實施;屠宰相關標準進一步健全,對定點屠宰企業規范化、標準化生產起到規制和引導作用。
(六)屠宰執法體系初步形成。大部分省、區、市、縣成立了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機構,全國已有2000多支專(兼)職生豬屠宰執法隊伍,生豬屠宰監管力量得到加強。
當前我國生豬屠宰行業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產能總量嚴重過剩,落后產能比重過大;行業布局和結構不合理,產業集中度偏低;相當一部分定點屠宰企業設備設施簡陋,未達到相關標準,屠宰操作規范和檢驗檢疫制度尚未落實;約75%的定點屠宰企業實行代宰制,產品形態同質化、忽視品牌建設的現象仍很普遍,惡性競爭嚴重;屠宰行業從業人員特別是屠宰技術人員和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專業技能有待進一步提高;生豬屠宰執法在人員、經費、裝備和檢測能力等方面仍嚴重不足。這些問題不僅對豬肉質量安全構成了潛在威脅,也對生豬屠宰行業的現代化轉型和持續健康發展產生了不利影響。
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生豬養殖方式、居民消費結構發生了積極變化,交通運輸狀況得到極大改觀,同時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的壓力越來越大,全社會對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的關切也越來越高,《食品安全法》也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形勢,迫切需要加強對生豬屠宰行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優化行業布局,提升管理水平,促進資源合理配置,切實保障肉品質量安全。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以優化布局、減控總量、升級改造、規范經營為著力點,推動屠宰行業布局調整和結構優化,提高產業集中度,提升定點屠宰企業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提升豬肉產品衛生和質量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對規模化養殖的帶動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對安全優質豬肉產品的消費需求。
(二)基本原則。
1.嚴格標準,保障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嚴格執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及其實施辦法規定的定點屠宰廠(場)的設置條件和標準,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行業技術進步,推行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規模化和品牌化經營,強化定點屠宰企業履行出廠肉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
2.大力減控總量,優化行業布局。結合城市規劃,綜合考慮當地和周邊地區生豬養殖規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場消費能力、交通狀況以及資源環境承載力,壓縮過剩屠宰產能,推動兼并重組,促進城鄉、產區銷區和東中西部的合理布局,遏制重復建設和過度競爭。
3.實施分級管理,提高產業集中度。根據定點屠宰廠(場)的設備設施、衛生安全條件、工藝流程、管理水平和屠宰規模等標準,對定點屠宰廠(場)實行分級管理,鼓勵等級高的定點屠宰廠(場)實施品牌化戰略,開展跨區域經營,提高冷鏈配送能力,擴大市場占有率。
4.凈化市場環境,促進公平競爭。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嚴厲打擊私屠濫宰,依法規范生豬定點屠宰企業經營行為,嚴格禁止小型生豬屠宰場點的肉品跨區域流通,清理并廢止阻礙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跨區域經營的有關政策措施。
(三)發展目標。
通過實施規劃綱要,全國逐步形成以跨區域流通的現代化屠宰加工企業為主體,區域性肉品加工企業發揮重要功能作用,以供應本地市場的定點屠宰企業為補充,梯次配置、布局合理、有序流通的產業布局,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具體目標如下:
1.行業集中度進一步提升,規模化、品牌化經營發展壯大。到2015年,在全國生豬主產區(包括生豬養殖基地縣、調出大縣,下同)培育一批年屠宰量在100萬頭以上的大型定點屠宰廠(場),其屠宰量占全國的比重逐步提升;實行品牌化經營的生豬定點屠宰廠(場)數量適度增長。
2.行業技術管理水平顯著提升,機械化屠宰、標準化管理再上新臺階。依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到2015年,定點屠宰廠(場)的待宰間、急宰間、廠房、屠宰設備、預冷間以及工藝流程等全部達到相關標準;建立并使用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建立嚴格的肉品品質檢驗制度,配備資質合格的檢驗人員和必要的檢驗設備;建立產品質量管理體系以及生豬進廠(場)檢查登記、無害化處理、質量追溯、缺陷產品召回、運輸工具使用、信息報送等相關制度。定點屠宰企業從業人員(包括屠宰技術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下同)均經過專業培訓,肉品品質檢驗人員均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3.豬肉產品結構得到優化,綜合利用率有所提高。初步改變我國豬肉產品白條肉多、分割肉少;熱鮮肉多、冷鮮肉少;高溫制品多、低溫制品少以及綜合利用率低的現狀。到2013年,爭取縣城以上城區豬肉小包裝銷售比例由目前的10%提升至15%,冷鮮肉市場份額由目前的10%提升至20%,到2015年上述比例分別達到20%和30%左右。
4.采用現代經營方式的企業明顯增加,冷鏈流通得到廣泛應用。到2015年,培育一批以大中城市為重點銷售范圍的區域性肉品加工配送企業;定點屠宰廠(場)通過連鎖店、專賣店等渠道銷售的豬肉產品比例明顯提升;一批豬肉產品批發市場的低溫倉儲設施得到改造和提升;跨區域銷售的定點屠宰廠(場)全部配置與流通范圍相適應的冷鏈設施、運輸車輛。
5.淘汰落后產能取得重大進展,市場秩序明顯好轉。到2013年,全國手工和半機械化等落后的生豬屠宰產能淘汰30%,到2015年淘汰50%,其中大城市和發達地區力爭淘汰80%左右。邊遠和交通不便的農村地區設置的小型屠宰場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符合豬肉衛生和質量安全生產的基本要求。私屠濫宰現象明顯減少,形成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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